第三十七章 潜行入郑

落马惊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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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行入郑

    战国时代被誉为华夏人才大爆发时代,几乎半数的文化科技都是自那时兴起。而当时的社会环境也配的上这个荣誉,至少对于人才流动是相当开明。

    不同于塞北国境线上兵戈林立,诸夏各国只要不是整军备战,边境上几乎不设防。这也是为何战国时那些著名间谍,明明身处敌国还能得还的原因。

    郑国本是庸江以南,汉水以北,位于中原腹地,占据整个中州的小霸。无奈自郑武公后国君一代不如一代,于是郑国便逐渐颓废,后来朝秦暮楚被楚国亡国。

    百十年前,当今周天子,号称继武王的姬延登基。为了牵制楚国,在故宋国陈国之地重建郑国,共三郡四十二县,用以屏障自家东南。

    毫不客气地说,郑国如今就是周朝的附庸国,有权无势。举国之兵不过十万,且在郑楚交界的寿春一代,驻扎周朝殷八师中两师。

    自家命脉被人拿捏,郑王的日子想必也不好过。赵正看着通往新郑路上,络绎不绝的商旅行人,不禁感叹。虽然说诸夏往来相通,但也要有个限度,似这等由周入郑如过郡县的样子,简直是一国大辱。

    “主公,田都尉刚送来的消息,他已经带领五百人马先期到达,现在新政城北的一处山坳里静候。”

    赵正接过信封,在马车里盘腿阅来。两千兵马首次大规模化妆潜行,现在田十亩带着五百人到达,何苗的一千人也距新政不过百里,自己带领的五百也不日赶到。

    一国都城,防守松懈至此,坐等敌军潜行城下,凭这个骂郑王是个昏君也不为过。

    要不要直接入城,攻打王宫,赵正也不是没有考虑,只是这样一来不灭掉郑国就是自家身死命丧。单凭手下两千兵马,控制新郑容易,在此长久据守则是难上加难。

    遑论周朝有三万精兵坐守,所以打完就跑,捞个震慑华夏,吸引诸侯人人来邀便是此战目的。

    “战争永远只是手段。”也不知是谁说的这句话,反正在赵正看来,这句话简直囊括了古今中外几千年战争的意义。

    风轻,云淡,艳阳天,果然是打仗的好日子。赵正昂首看着天上太阳,不知怎个原因总比前世那个更加耀眼。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天黑前前队汇合。”

    赵正一声令下,方圆十里的商队加快了速度,虽然他们穿着不同风格的衣服,甚至操着不同的口音。但是细细看来他们的手上虎口处,都有层厚厚的老茧,这是新兵营苦训的结果,没有挥够一万下唐刀,就不配做保民军的兵。

    这句话不知什么时候走红,而说这句话的王二狗也成了校尉,生动诠释着苦尽甘来的励志传奇。

    星夜初上,华灯闪耀,新郑城里的军民商旅依旧陶醉在往日的繁华里。最近不知从哪来了位大商,买下最热闹的御前街上的天字一号店铺,开了家售卖百货的“奇异楼”。

    南珍北裘,各色珍馐美味,在这里应有尽有,赫然是安逸如家和奇异楼的合体。

    身着旗袍的侍女林立在店外两侧,每当有贵客临门便“大方”鞠躬露出胸前一抹。清风吹过,裙裾飘摇,侍女们里面竟片褛未着,就这么雪白大腿引发多少“血案”。

    “别拦着我,今个我非要进去再买一件奇巧玩意,昨日那个抽水马桶着实新奇,回去后我家夫人对我夸赞良久,今个我就再讨一会巧。”

    一位粉面公子淫笑着慢慢走过侍女,探头探脑地眼睛不住地向下瞥。手上捏着手绢却是不住地捂着鼻子,昨日未及进门便鲜血喷涌,可是令他大跌颜面,被好友取笑良久。

    “哎呦!”

    粉面公子只顾着看景,却忘了门槛,身子向前倒去。

    众人掩嘴嬉笑,正要看个好彩头时,一个布衣壮汉一把将其托住,不由长吁一声,无趣散去。

    差点丢了面子的粉面公子,正好衣冠赶忙一礼,若不是这壮汉相救,恐再添笑柄,不知何时才能捞回面子。

    “多谢兄台相救,不知怎么称呼,也好让在下上门答谢。”

    壮汉虽生的魁梧,衣着也不甚尊贵,但一身贵气散出,自有种不凡之意。也是抱拳一礼:“在下公输铎,区区小事,公子何须相谢。”

    “复姓公输”,那粉面公子一怔,道:“在下郑稠,大司寇郑漺是我父亲,当年督建新郑,正是公输仇大师设计,想必公子与公输大师认识。”

    “正是家父。”

    “猜对了。”郑稠心中暗喜,王道霸道相争百年,一直是僵持不下,不过在机关领域霸道完胜。

    数百年前,秦昭襄王采用公输家的霸道机关术大败九国联军,使大秦一度成为诸夏之首,而墨家的王道机关术也就此衰退,一些心灰意冷的机关大师改而研究霸道机关术。

    公输家族既闻名天下,又不固守一国效忠,除了家主公输仇闭关不再理会俗事外,其余子弟散布各国,或入朝为官,或精研机关术。

    公输铎便是这其中翘楚,他不喜为官,只因姬战相邀参与周朝水师战船设计,像婴齐过仙人渡时做的蛟龙战船便是出自他手。

    郑稠世家子弟,混吃等死而已,有幸结识公输铎,自然好生拉拢,不求因此交际获利,至少日后与朋友吹嘘时也能招摇一番。

    像是粉丝遇见明星,郑稠张罗着酒宴,拉着公输铎进了二楼雅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郑稠嘴边没了把门,各种奇闻怪事嘟囔起来。

    伸手不打笑脸人,公输铎虽感无趣,也耐着性子听下来。最后只记得他说道“全新郑没有他不熟的贵族士绅。”

    公输铎眼前一亮,听闻奇异楼有许多机巧器具,故而他才来新郑,仔细看来听闻不假。只是问店中伙计,竟绝口不提发明这些东西之人,让他好生恼火,不想今日倒赶了巧。

    “郑兄在新郑想必交友广泛,正好在下需要打听一人。”

    “尽管说来,上至大王,下至城门小卒,我知无不言,言无…”

    一股酒气喷来,公输铎暗运真气躲过,笑道:“也不是甚大事,就是想知道这奇异楼是谁家经营,设计其中器具的大师又是何人?”

    “哈,小事一桩。奇异楼是大王新近认的同族所开,据说还是位美女,一经回国就被大王接进宫里。若不是同姓不婚,只怕此时早是某宫姬妾…呕~”

    郑稠三句话不离酒色,笑容未散又是酒气涌来,直接吐了出来。稀里哗啦一阵,最后瘫在桌上,还是没说清楚。

    公输铎叹了口气,便不再与这等纨绔久坐,付了饭钱起身离开,这些年他也创出了些许名声,想着应该也能结交一二勋贵。

    夜深了,灯也倦了,公输铎在客馆沉沉睡去,梦里想着造出一艘能在滔天海浪中航行的船。

    “轰隆”一声巨响,他骨碌到床下,抽出防身软剑四处警备。却是听得城门口传来巨响。

    出门观看,早有好事者披衣远眺,只见漆黑的夜里,新郑北门燃气熊熊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