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不能交心的人

张小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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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旷的房间里,我依旧习惯睡在双人床的左边,只是,右边再也没有了她,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三天,我不知道还会持续多久,我只知道,她需要静静,而我,也需要沉淀。

    少了一个人温度的被子注定是冰冷的。

    仿佛,我那颗脆弱的心脏越发脆弱,害怕有人触碰,又害怕......自己一个人来承受。

    但,不管怎样,现在都需要自己去面对,接受,然后改正。痴情也好,贪心也罢,都不要让自己太过自私。从任意一个角度来看,白桃都是我们的爱情里付出最多的那个人,身为男人,没有应有的担当,还不知道怎么去放下。

    这,也就决定了我们来到这个地步。

    躺在床上叹气,享受黑暗的侵袭,原来,善恶错对,只能在童话之中分的清楚,现实里,只有黑白,还有很多灰。

    唯一给我带来色彩的那个人,不见了。

    大概,她会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流露出柔软,会在一个人的夜里,看着窗外流泪。这些,我看不到,却能想的出来。

    沉浸在热恋中的男女,总有一天会面对各种问题,但,这来的有些突然,好像刚刚安稳几天,就被我躁动不安的细胞给破坏。

    恨吗?

    肯定会有,我恨自己的优柔寡断,恨自己对于过去耿耿于怀。可,事情既然发生,再去计较这些已经没了意义,只能在这段时间里,让自己想个明白。

    其实,在那天夜里吻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了冲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仔细想想,是我害了她,不能给她全部的爱,却在那儿口口声声的说爱她。

    有关与此,我真不知该作何感想。

    窗户只能住进半个月亮,它在天空上,在星星的映衬下,散发出圣洁光晕,它可以在黑暗中给人力量,但它给不了我力量,因为我正在被黑夜吞噬,被寂寞撕扯。

    分开后的第二天,我就意识到自己离不开她,就像离不开赵琳一样。

    这么形容肯定不对,但,她和她的意义,真没什么区别,都是我深爱着的女人,也都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难以割舍,不敢忘怀。

    赵琳在很早之前就已经不属于我,但她就像毒瘾,没有发作时,丝毫察觉不出异常,但只要有一点发作的势头,就会让人痛不欲生,那是深入到骨子深处的痛,比心,还痛。

    这对白桃来说很不公平。我甚至会自私地想,爱情里本就没有公平。

    作为一个男人,我这是极其不负责的一种表现,心里好像有另一个人在讽刺我,没有男人的果断和担当。

    很累,很压抑。

    又不敢去睡。

    闭上眼,尽是她的音容笑脸,生活中的点滴,一起走过的坎坷,这些东西都汇聚成一部默片在我脑海中播放上映。

    原来,她这么重要。

    我知道她的重要,但不知道,会有这样大的力量。

    此刻很想给她打一个电话,让她回家,回到这个老房子,我们共同的家。想大喊着告诉她,我房租还没有偿还,并且,欠她的东西,这辈子都已经还不清,就给她我这条命,用生命去爱......

    临近午夜。

    她应该睡了。

    抑制不住潮水一般的想念,只能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借着尼古丁来让自己安静下来。

    只是,当一个人真的想到极致的时候,尼古丁是起不到宽慰作用的。

    或许,我应该出去走走。

    看了眼时间,凌晨十二点,新一天的开始。

    下床,随意的套上件衣服,出门而去。

    终于看到了完整的月光,圆润,洁白,给我指明前路。

    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买了一瓶啤酒,拎着酒瓶,在这座处于午夜的城市中开始游荡...我不是无家可归,可,没了她的家,还是家吗?

    灌了一口啤酒,感受黑暗中的冰冷。

    许是天晴不久,空气中有些许湿润,伴着还是有些寒冷的风,享受着春寒料峭,这个风景,只属于我。

    因为,没人会想去享受。

    不知道走了多久,有些累,更多的是,疲倦,心中的疲倦。

    道理谁都懂,但真正要去做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做出来呢?至少,我做不出来。还没忘记她,可我想当下。就是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思绪,一直纠缠着,斗争着......

    公园幽暗。

    晃荡在狭长的小路上,本以为会遇到什么能歌善舞的白狐,可我只看到了树上的松鼠,不屑的笑笑,我累了。

    坐在长椅上,拎着酒瓶,凝望夜空,她是我在这欲望城市中最后的信仰,我不能把她丢掉,明天,不,今天,当我下班的时候,我就要把白桃接回来。

    我,不能没有她!

    不知道哪一刻看清了答案,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要看的清就好。带着笑,躺在公园的长椅上,入眠。

    ——————

    东方露出鱼肚白,我睁开了眼睛。

    公园里开始有了晨练的人们,这些人大多带着诧异的目光看我,有些愕然,当我注意到掉在地上的酒瓶,以及开始冒头的胡茬的时候,心下了然。

    大概,他们把我当作了流浪汉吧。

    摇了摇头,没有理会那些小声的议论,晃晃悠悠的走着,穿过两个街角,发现一家早点铺,随意吃了一些东西,花光了兜里的十块钱。

    “一会上班怎么办?”

    还是走着去吧,反正还来的及。

    抬头挺胸,衣衫不整,仪表凌乱,这又能怎样?

    我迎着阳光,大步的走着,不在乎异样的眼光,因为我没了忧伤。

    ——————

    步行到公司的时候,正是上班时间,不管怎么说现在在卓玛我也有了一定名气,来的早的同事见到我这样,都是一脸不解,我装作若无其事,快步走到了办公室,趁着还没打卡的功夫赶忙跑到卫生间,急匆匆地洗了把脸,整理了下发型。

    在外面不在乎形象可以,因为没什么人认识我,但在公司不行,一言一行,往往都代表着什么。

    这是职场礼仪,是我必须要注意的。

    “许诺,到我办公室来下。”

    回到办公室还不到五分钟,田野就给我来了电话。

    “好的田总,马上就到。”

    现在,他是我直属领导,甚至还有可能是安默的左膀右臂,不管于公于私,我都要尽力维护好我们之间的关系。

    屁股还没坐热,就来到了田野的办公室,敲了敲门,直到传来请进的声音之后,走了进去。

    此刻,田野坐在老板椅上,双手拄着头,见来人是我,他笑了笑,说道:“来了,这几天感觉怎么样?”

    许是他这种较为温和的态度,让人觉得舒服,也就没什么紧迫感,从容道:“还好吧,之前就比较熟悉,而且大家都很配合。”

    “唔,那就好。”

    田野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笑非笑的说:“你请他们吃过饭?”

    “嗨,都是同事,这是应该的。”

    “果然没有看错你。”

    “您过奖了,要是没有领导的栽培,也不能有我的今天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即使跟田野已经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也应该铭记,他是我的领导,在职场里,应该切记,不要和领导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