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戒指

我爱巴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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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商人,你可以不聪明,但绝对不能不机灵。

    掌柜子最先回过神来,立刻招呼店员将最好最高级的衣料搬上来。又拿了店里最好的绣工任由重华挑选。

    重华坐在太师椅里,手边放着京城最有名的点心和上好的雨前龙井。衣料一件一件展开在重华面前,她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可以了。

    原以为让她挑选,洛琛就会去别的地方等她。毕竟这地方不适合男人待着,也从未有过男人陪着女人来做衣服的。

    重华知道陪女人逛街对于男人来说是比等死还煎熬的。可此时,洛琛就坐在她身旁,文雅地喝着茶吃着点心,手里拿了一本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的游记,看的津津有味。

    倒是来小春比洛琛热心的多(八成也是想要尽快结束挑选),一件一件陪着重华挑选着。

    这里的习俗果然同重华所知道的古代不太一样。在历史中,大部分时期嫁衣都是红色为主。而且做妾的是没资格穿大红色的。唐朝曾经有一段时间嫁衣都是绿色的。正所谓红男绿女。

    原本重华也以为应该是会挑枚红色或者水红色类型的料子。可掌柜子得了洛琛的令,直接就拿了富丽堂皇的大红色衣料上来。

    疑惑地看了洛琛一眼,见他什么反应都没有。重华也就不管那么多直接挑料子了。当事人都不愁,她这个外来的人愁什么。反正到时候扯出事来也是洛琛顶着,他个子那么高,天塌了也砸不到她。

    一件合格的嫁衣一共有18层。这个数量让重华很是咋舌了一番。衣料就算再轻巧,也是有重量的。岛国那种漂亮的大礼服才12层就差不多10斤左右的重量。早知道要在古代结婚,她就该好好锻炼身体才行。

    万幸的是嫁衣是越往外层越轻薄的,到最外面不过是一层羽纱。大红色朦朦胧胧的,绣着繁复的花纹。

    这些布乍一看都差不多,可细细地看上去,每块布的花纹都不一样。有流云的,有卍字的,还有花朵树叶的。并不像是锦缎那样织就而成,而是用同色的线绣上去的。这样的纯手工衣料,重华已经不敢去估计它的价格了。

    最里面一件是深紫色的,渐变色往外,最外面一层是大红色,外罩一层羽纱。整件穿上,衬得人白皙晶莹。

    重华并不是个喜欢逛街的女子。往日买衣服也都是看中就买买完就走,不会做过多的停留。挑衣服也是稳准狠,很少有犹豫的时候。

    布料重华也只是看了一下花样,就马上决定了下来。至于质地如何,用手摸来决定。嫁衣上需要刺绣的花样子也有很多,有鸳鸯的,荷花的,牡丹的,明月的,龙凤呈祥的,百年好合的。

    重华正在听掌柜子介绍,洛琛突然转过头来看向这边。

    “一般都会选择鸳鸯的样式。”掌柜子介绍了一溜下来,顺嘴说道。毕竟重华不是正妃,若是用龙凤呈祥或者百年好合这样的样子很容易犯忌讳。鸳鸯算得上是退而求其次最好的样式了。

    洛琛眯着眼看着那块布上交颈而卧的两只鸟,却听身边的重华冷冷地一笑。

    “看着是一对儿,其实鸳鸯可不是一夫一妻制的。”

    众人:……

    掌柜子差点没跪了,姑奶奶,你这话说出来是几个意思啊?

    来小春一愣,没心没肺地问道:“鸳鸯不是白头到老的典范么?”

    重华一副普及知识的表情摇了摇头:“看着是一对儿,你若是给它们做了记号,就会发现,每天的伴侣都不一样。”

    掌柜子这会儿真的要哭了,他可是从来都没听说过这种事。

    洛琛转过脸去继续看书,淡淡地说道:“牡丹。”

    重华和来小春都愣了一下,转头看向他。却见洛琛拿了茶杯正在喝茶。来小春顿时眼睛一亮。

    “对啊,牡丹,国色天香。这个好,还漂亮还大气。”

    重华默默地看着洛琛,娃,牡丹是花中皇后,那是你妈才能绣的花样,就算是做嫁衣最多也是在袖口上绣一两朵意思意思。你让我穿全身都牡丹的嫁衣,你确定你不是想要搞死我么?

    这要是让人挑出茬来,多少个脑袋都不够他们砍的啊喂!

    洛琛却似乎没听到重华心灵的呼号,看书看得津津有味。

    来小春笑着打圆场:“没事没事,师哥的身份可以够得上这样的定制。”

    严格点说,在大皇子早夭的情况下,洛琛也算得上是皇帝的嫡长子。用牡丹,完全可以。

    掌柜子满头冷汗地送走了洛琛一行人,回身坐在椅子上猛擦冷汗。开门做生意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接待过皇亲国戚,这样心惊胆战却是头一次。

    有面纱在,也看不清那位侧妃是怎样个花容月貌。竟然有本事让皇子亲自陪着来挑样子。

    出了绣坊,洛琛就带着重华往首饰铺去。这次重华丝毫没有参与进来,全程都是洛琛决定。眼看着金银碧玺宝石珍珠点翠珐琅的首饰就跟不要钱一样一件一件放在待定区。重华已经完全看开了。洛琛的身家不是她能够估算出来的。虽然在山上的时候看上去落魄,可不见得废了太子位就将他这么多年的积蓄也抄家吧。可能还是有不少小金库的。再说了,这些东西在现代可能贵的要死,说不定在古代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每次古装电视剧电影做宣传的时候都炫耀说戏服多贵多贵,怎么质地精良,怎么纯手工刺绣。这里放眼大街上全都是纯手工刺绣制作。

    有个段子特别有名,以前重华看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个外国人发现了藏宝图,带着一群人去挖宝藏,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却发现是一箱子玻璃珠子。在埋藏宝藏的年代,玻璃珠子比金子要值钱的多。

    说不定在未来的未来,最奢侈的东西就是纯无公害蔬菜水果甚至是饮用水。

    正是因为他们想要创新,想要努力向前。逝去的东西才会变得无比珍贵起来。

    “发什么呆,自己也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样式。”洛琛皱着眉看着坐在一旁发呆的重华。怎么会有女孩子见到首饰都不眼睛发亮的。寻常贵女若是可以随便挑选首饰,都如狼似虎地恨不得将首饰铺搬空才对。像重华这样丝毫不在意的绝对是世上就她一个。

    重华眨眨眼,思绪拉了回来。看着洛琛:“不都一样,你喜欢就好。”

    首饰铺掌柜子瞠目结舌。生平第一次听见一个女子对男人说你喜欢就好,首饰都一样。这……斗笠下真的是女子么?

    洛琛一愣,顿时冷了脸:“什么叫我喜欢就好。”

    重华淡淡地看着他:“还不都是戴给你看。我自己又看不到。”

    这话确实,女为悦己者容。哪个女人打扮不是为了个别人看的?就算再漂亮的衣裙,再精致的首饰,也是为了穿戴起来让别人赞赏的。没见过哪个女的买了衣服首饰就挂在家里自己欣赏一次都不穿的。

    洛琛默了个,转过头去让掌柜子将更加贵重的首饰也样式更加新颖的首饰都拿出来。更加细心地挑选着。偶尔还拿起一两样在重华头上比划着,似乎想要看看效果如何。

    因为重华皮肤白皙长相清秀,洛琛挑选玉类,翡翠类,珍珠类,碧玺类的首饰较多。手镯也是挑了剔透冰种的款。

    重华看着那些物质遗产,想象着这些她就算是一天戴好几样,八成一年半载也未必能全都戴一遍。是不是应该劝他冷静点呢?

    突然,一只白莹莹的素面戒指静静地躺在丝绒垫子上。因为样式太过于简单,被孤零零地扔在一边。

    重华伸出手来拿起那枚戒指。看质地应该是银子才对。这个年代还没有铂金这种东西。银晃晃的应该就是银子才对。可捏起来手感又与银子不太一样。纯银的东西是很软的,稍稍用力就能掰弯。重华尝试了一下,几乎同黄金类首饰一样结实。粗细虽然只有三毫米左右,可却如同刀剑一般硬实。

    戒指啊……重华记得以前闺蜜们凑在一起讨论男朋友求婚的时候应该买多大颗的钻戒才会符合她们心中所想。

    问到重华的时候,重华说只要两人一人一只铂金婚戒就可以。素面的,不要任何花纹。内里刻字。能戴一辈子就很好了。

    比起钻戒的华美,重华更喜欢素面铂金婚戒的恒久。那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随着她沉睡不醒永远地离开了她。虽然顾诚人告诉她可以尝试去杀掉周文渊说不定会有转机。可杀周文渊却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这样简单的。而且也没办法确认杀了他是不是真的就可以清醒过来。

    重华看着那枚戒指,套在左手无名指上,抬起手来看着。白皙的手指上戒指闪闪发亮。若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跟她一生一世都戴着这样的戒指,结婚也未尝不可。

    “这个还有么?”洛琛突然问道。

    掌柜子一愣,连忙翻找起来:“有的有的,这个戒指最开始就是一对儿的。”

    洛琛伸手扯过重华的手,细细地看着重华手上的戒指。重华连忙要去摘掉,却被洛琛给按住。

    “找到了,这个略大些。”掌柜子捧着丝绒垫子将另一枚戒指递了上来。

    洛琛拿起戒指看了看,又低头看了看重华的手。将那枚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重华目瞪口呆地看着洛琛抬起手来,那枚戒指在洛琛骨骼分明白皙纤长的手上闪闪发亮。

    尺寸不大不小。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