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路难行

贝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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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越元说完了之后,又掏出一支烟,对着没有烧尽的烟头点燃,一脸玩味的看着程志超。看他的表情,似乎已经成竹在胸,况且整件事上占主动的是他,而不是眼前的程志超。这小子虽然是个大学生,比自己的学历要高一些,但是胎毛还没有褪净,自己就算是抠出二斤智商,和他斗也绰绰有余了。

    程志超心如电转,意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自己的这位未来老泰山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听他的语气,好像是由于自己和方晓晨之间已成既定事实,这老爷子貌似认栽了。他说的两条路,无非是要给自己找找场子而已。

    可事实当真是如此?

    二人各怀心机,谁也没有先说话,空气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得墙上的时钟秒钟走动的“咔咔”声。这声音不大,却像一个重锤一样,每一声都重重的敲在程志超的心里。

    良久,程志超的喉结动了一动,这一切都落在目不转睛注视他的方越元眼中。这位滨海市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的脸上现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这小子终于忍不住了。

    程志超不是忍不住了,而是觉得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方叔,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给了我哪两条路。”

    方越元将手中的烟头在烟灰缸里按灭,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连语气也是平淡得像水一样:“坦白来讲,凭你说出自己不抽烟的原因,就可以看得出你这个小伙子很坦诚,起码在我面前很坦诚,我喜欢年轻人坦诚一些。但是,不管怎么说,以你现在的条件,和晓晨根本就不相配,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程志超当然明白。方越元之所以不同意自己和方晓晨相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是一个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普通大学生,和方晓晨相比,差得太远,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对此,程志超也很理解。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国度,不同的两阶级的情侣想要走到一起的话,势必阻力重重,草根娶千金,或者是精英娶民女,成功的例子少之又少,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更多的是双方共同演绎的悲剧。由于阶级不同,观念自然也就不同,即使最后走在一起了,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方越元不同意自己和方晓晨来往,更多是出于对女儿的一种保护。

    方越元见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硬逼他,缓缓的继续说道:“晓晨的妈妈工作忙,这孩子从小就没有人管,娇纵惯了,又没吃过什么苦,和你在一起,或许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而已,我不想看到我的女儿以后有后悔的那一天。所以,这一条路,就是不管你开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就是从此之后,再也不和晓晨见面。”

    这个条件在程志超的意料之中,想也没想就问:“第二条路是什么?”

    方越元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你听到我说出第一条路之后,就会马上问我第二条路。”顿了一顿,说:“第二条路,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

    方越元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踱着步,最后来到阳台上,推开窗户向外面望去,头也没回的问程志超:“你觉得滨海市的夜景怎么样?”

    程志超一愣,这老爷子的思维跳跃程度果然大得出奇,这边正谈着第二条路是什么,突然问起自己滨海市的夜景来了,打死他他也搞不明白,方越元所指的第二条路与滨海市的夜景有什么关系。

    夜色中的方越元,说不出的落寞,自言自语的说:“这个城市和别的城市大体上都差不多少,虽然有很多阴暗的角落,但是大体上,还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但是这一切,都是别人用血、用命换来的。二十几年前,我和你父亲一样,也是一个当兵的,而且去过云南,打过仗。那场仗,你应该清楚吧?”

    程志超点了点头:“清楚。”

    二十几年前在云南边境打的那一仗,很多年轻人都淡忘了,但是对于程志超这种在部队院里长大的孩子而言,印象却极为深刻,只因为他们的父辈,很多都是那个时代从战场上撤下来的。七九年开始的中越战争,直到八十年代末期才算是真真正正的结束,距离现在的时间,其实并不算太长。

    方越元的声音听起来越来越空洞:“平时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在战场上,平时训练出来的素质就体现出来了。枪林弹雨中,我甚至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们人人都是武侠小说中的大侠的话,恐怕打起仗来效果会好得多。可惜的是,我们都只不过是一些仅仅接受过基本体能训练和战术训练的普通人,连大侠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程志超心中又是一动,隐隐约约的已经猜出来方越元要说什么,但是却又抓不住实质性的东西,只好站在方越元后面,闷不做声。

    “那个时候年轻,从战场上撤下来之后,就想找个地方学一学功夫。”方越元嘿嘿两声,“最后才知道,想要达到大侠的程度,要咬紧牙关苦练个十几二十年才算是有小成,还得是从小就练。我自问除了超过练功夫的年龄之外,也没有那种耐性。”

    程志超终于搞明白方越元要说什么了,不禁对自己这位老丈人拐弯抹角的能力大为佩服——挺简单的一件事,居然让他说得这么麻烦。没等他说完,就接口道:“我是和我们院里的一个长辈学的功夫,他是从别的地方调到我们院的,主持警卫连的训练任务。没有什么实权,军衔倒是不低。腿有点不方便,不过手底下真有功夫,和我爸的关系也不错,他说我是一块天生的学武的料,要把家传的武功传给我。我爸也就眼睁眼闭,让我和他学功夫了。”

    方越元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看你的样子,至少练过十年以上。”

    程志超点了点头,没有否认,事实上,这十几年来,他活得比警卫连的战士还要累。白天去上学,晚上吃完晚饭之后就接受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自己的家伙的特训,不到十一点睡不了觉。直到上了大学之后,才算是摆脱了这种非人的日子。

    方越元转过身,亲切的拍着他的肩膀——这个动作让程志超有点受宠若惊,将方越元的话听得更仔细:“我说过,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像你这样肯下十几年的苦功去练这没用的东西了。你能坚持十几年,而且看起来有小成,单凭这一点,也够资格做我的女婿了。”

    程志超张大了嘴,从方越元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其份量之重,足以将他压得趴在地上三天起不来。惊喜交集之下,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方叔……你……你的意思是……”

    方越元冷笑道:“你先别高兴得太早,我是有条件的。”

    程志超心里的兴奋顿时又冷了下来,刚才一激动,忘记这恐怕是第二条路了。第一条路是让自己离开方晓晨,以方越元的头脑,第二条路怎么可能会如此的简单?

    左思右想,还是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忙不迭的追问道:“什么条件?”

    方越元狡黠的一笑:“年轻人,要学会沉得住气。做到泰山崩于顶而色不变。像你这样没有城府的话,将来走到社会上肯定会吃大亏。”

    眼前就是自己的泰山,刚才的确是要崩了,可是现在无论怎么看也不像要崩于顶的样子。自己和方晓晨的事有了希望,程志超面对着老丈人,胆子也大了许多,不像刚被堵住的时候那样惊慌失措了,低下头,满脸笑容的虚心接受方越元的教训。转变之快,就连方越元也觉得不可思议。

    滨海市道上大小几千人,还没有一个在自己面前像这个年轻人一样将自己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的,这让他对程志超心里的好感无形中加了几分,说起话来也和蔼了不少:“你知道,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将来我的女婿,就是我的儿子。”

    程志超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再没有社会经验也能听出来方越元话里的意思——我没有儿子,你想娶我的女儿,就必须要做我的儿子。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要是按照方越元的意思来顺延的话,会引申出一个令人尴尬的话题,程志超只觉得口干舌燥,咽了一口唾沫之后,干巴巴的问道:“方叔的意思,是想让我……倒插门?”

    他拼了命才把“倒插门”这三个字说出来,眼巴巴的望着方越元,心里则在盘算着要是自己答应了这个要求的话,从小就没给自己好脸色的严父和自幼就像老母鸡护鸡崽一样护着自己的慈母会是什么反应。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只要是能和方晓晨在一起,管他倒插门还是正插门,可是难道就一点也不考虑父母的感受?

    方越元没有回答,只是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像一只狐狸。看着他的表情,程志超突然想起了另一个问题,一个很要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