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牯牛山 少年郎(一)

贪婪的仓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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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爷,你家有弓?我怎么不知道?”不怪苏牧疑惑,他也不止一次去过李二爷的家,不过从未看到弓箭之类的东西。再者山阳村的村民世代都是农人,并非猎户,也很少会藏有刀枪弓箭。

    “你不是去过将军墓吗?你知道它里面埋的是谁吧?”

    经李二爷一提醒,苏牧脑海中一亮,难以置信的道:“李信,李二爷,都姓李,难道您是秦将李信的后人?”

    李二爷笑道:“先辈曾传闻,我们李家是秦朝大将李信的后人,只是谁也不敢相信。若不是你当真进了将军墓,我恐怕也只会将这话当成一个传说,而家传的一把硬弓也从未见过天日。”

    苏牧闻言却尴尬不已,自己虽然帮李二爷证实了他们家的传闻,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挖了他们家的祖坟。在这年头,挖坟掘墓与杀父夺妻的仇恨也差不了多少吧。

    李二爷似乎也看出了苏牧心中所想,并未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事实上他很清楚,盗取将军墓的发起人并不是苏牧,就算他不参与,那几个盗墓贼也不会放过李信的墓穴。同时,他内心深处也希望能够证实传闻的真实性,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名震天下的先祖,李二爷也不例外。

    “你能从墓中出来,应该是得到了先祖李信的认可吧,祖传的硬弓留在我们手上也只会被埋没,或许交给你才是最正确的选择。”李二爷看着苏牧从将军墓出来之后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他更认为这一切与自己的先祖不无关系,虽然其中缘由不足为外人道也,但他仍决定给苏牧以无条件的支持。

    他也有着光宗耀祖之心,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自家两个儿子也不是能培养出来的材料,反倒将自己的这份梦想寄托到了苏牧的身上。

    苏牧和李二爷趁着月色,来到李家。

    李有福的妻子江氏听见屋内响动,开房门一角,正好瞥见一老一小钻进房中,心头怨愤不已:“我说你个死鬼,你爹什么时候能对他亲孙子也这么上心?”

    李有福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这个难伺候的老婆又发怒了,憨憨的道:“我爹不也是你爹吗?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江氏浓眉倒竖,怒目圆睁:“你还敢顶嘴?这日子没法过了!”

    李有福哪敢多言,只能好生劝慰,生怕老婆跑了。

    却说苏牧这边,李二爷果从柜中取出一张长弓,长约六尺余。弓身黑漆涂就,弓背手握的地方缠满了细密的蚕丝,弓弦则是一条晃亮如银的牛筋,充满桀骜不驯的张力。

    整张弓非常质朴,没有什么花哨的地方,但是却给人一种可靠且值得信任的感觉。一张弓值得信任,苏牧对自己的这种感觉十分无语。

    “崩——”弓弦一声脆响,恍如裂帛鸣凤,尖利而震慑人心。

    苏牧甩了甩被震得发麻的右手,赞叹道:“好弓!可是我现在根本拉不开这么沉的弓!”刚才空放一箭,使出全身力气,也只不过拉开了三分之一。想要弯弓如满月,还差得远呢。

    “力气不都是练出来的,天生如霸王项羽的大力士能有几个?”

    听到“霸王项羽”四个字,苏牧一下子收起长弓,开口道:“二爷,今年的年号是什么?皇帝又是谁?”

    这个问题困扰他很久了,今天总算是找个机会问出来了,如果不能确定朝代和时间,自己这个作为后来人的“先知先觉”就毫无意义了。

    李二爷闻言抓了抓脑袋,想了半天才道:“今年好像是光和六年来着,皇帝叫什么我就不清楚了。”

    苏牧脑海瞬时爆炸,失声道:“光和七年,黄巾起义,汉灵帝刘宏!”别的时间点苏牧可能记得不是很清楚,但这个汉灵帝光和七年发生了一个标志式的事件,就是张家三兄弟领导的黄巾起义。

    李二爷见苏牧色变,连忙问道:“光和七年有什么问题吗?汉灵帝是谁,他和当今圣上有关系?”他不知道汉灵帝也是很正常的,因为“灵帝”这个称呼是谥号,人死了之后才有的,在当朝当代肯定不会有人称刘宏为汉灵帝。

    原来是东汉末年,三国时代即将开启了,苏牧压抑住心中的兴奋道:“没什么,我以前听一个游方的道士说过,光和七年,岁在甲子。改天换地,天下大吉。没想到明年就是光和七年,也不知道外面的天下怎么样了。”

    汝南郡分属豫州,黄巾最先起兵的地方应该在冀州,但是蔓延到这里估计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天下恐怕就不会这么太平了。

    辞别了李二爷,苏牧手持长弓在村间小道上独自前行,静谧的月光轻轻洒落,天地一片迷蒙。

    可是苏牧的心头满是火热,三国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自己回到这个时间节点又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呢?不论走哪条道路,如何去做,总不能负了自己,负了这个时代吧。

    回首望着东天上的圆月,晶莹如玉盘,没有一丝浮云遮挡。

    苏牧不禁豪情自起,手挽长弓,弓弦惊响处,高声吟道:“老夫聊发少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吟诵之声悠扬婉转,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在这安逸静谧的夜中,传的格外远,已经躺下的村民无不竖起耳朵来听,虽然不解其意,却能感受到那份豪迈与澎湃。

    “咻——”一箭破空,将林中一只倒霉的鸟儿射落。

    苏牧大摇其头,他对自己的箭法不满意,而且是非常的不满意。

    为什么呢?因为苏牧的目标是大树,他在一颗树杆上看出了一块平整的地方,并且用木炭画了好几道歪七扭八的圈。虽然利箭射落了一只飞鸟,可是离他既定的目标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在得到长弓以后,苏牧很快就在山中找到了一片矢竹,这种柱子又细又直,最适合用来制作箭矢。苏牧发挥强大的动手能力,接连制作了数十根竹箭,将箭头磨尖,用火烤炙焦干,使得每根利箭既锋利又坚硬。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与每天都有进步的枪法相比,他似乎真的不擅长射箭这种战斗方法。四天的练习,迄今为止,未曾中过目标。

    苏牧将那只倒霉的小鸟拔了毛,放在火上烤熟,连骨头嚼碎全部吞下肚去。

    “算了,不管了!”苏牧自言自语道,他知道预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至少在光和七年黄巾之乱爆发的时候,自己就必须出山了。而在这之前的半年时间,他还需要练就一副强健的身体,一身精湛的枪法。

    将几头黄牛交给李二爷看管,苏牧便背负长弓,手握狱鸣剑,踏上了进山打猎的征程。箭法虽然烂了点,也只能凭借智慧和运气来弥补了。

    苏牧的目标地点是被当地村民称之为牯牛山的地方,牯牛山里山阳村很远,山高涧深,到处都是层岩叠嶂。也正因为路途艰险,很少有人到此,所以才会成为野兽的天堂。

    苏牧一路向西,披荆斩棘,翻过数道山岭。一身本来就破旧的衣服如今已被撕的条条快快,勉强的挂在他身上,为他遮蔽着躯体。

    深林迷踪步,鸟鸣山清幽。苏牧置身于一片林海之中,只能依靠天空中的日头来判断自己的方向。

    “被啃食的树皮,口水也还没干。”一颗碗口粗的树干完全裸露出来,褐色的表皮早已被啃得什么也不剩,苏牧一眼断定这就是猎物的踪迹,而且还是一只个头不小的野猪。

    微风拂过林梢,沙沙作响,苏牧屏气凝神蹲下去,查探着猎物的踪迹。

    腐烂的树叶并不能藏匿野猪的足迹,一道脚印顺着山脊漫步前行,苏牧有了这一重大发现,心头火热。如果能够猎杀一头野猪,至少够自己吃十天半个月了,而且还是那种敞开肚皮的吃法。

    苏牧保持着谨慎小心,一步步顺着野猪的足迹挪动,野兽都是极其敏锐的,野猪甚至更胜一筹。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势必一溜烟就跑得没影儿,所以每一次猎杀都只有一次机会。

    对苏牧有利的一点则是风向,因为林中的风是迎着面吹来的,苏牧并不担心自己的气味会被前方的野猪闻到,只要保持好距离,不闹出太大的响动就能顺利接近那头懵懂的野猪。

    “那就是我要找的野猪?”苏牧趴在一个大树后,心扑通扑通乱跳,因为他已经锁定了自己的猎物——一头没有察觉到任何危险的野猪。

    野猪一身黑褐色的皮毛,肥大的屁股对着苏牧的方向,一条小尾巴还左甩右甩,它将大半的身子埋藏在草稞中,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死神给盯上了。

    见野猪将一尺来长的大嘴插在土里四处搜寻食物,苏牧知道自己的机会已经来了,于是缓缓抽出一根竹箭,轻轻搭在弓弦之上。

    “嗝——嗝——”弓弦轻轻响动,这是张力一步步增加的声音。

    苏牧使出全身力气拉紧弓弦,同时尽力瞄准野猪所在的位置,心头暗自祈祷。

    “崩——”弓弦霹雳作响,野猪撒腿便跑,完全没有给苏牧任何的面子,那条小尾巴甩的更欢,仿佛是无言的嘲讽。

    苏牧怒不可遏,但是只能如泄气的皮球,垂头顿足,暗自懊恼。

    “你谁呀?白白惊走了我的猎物,当真是可恶的紧!”忽然从左侧密林中跳出一个少年,怒目而视,他显然也盯这头野猪很长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