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秃头酒虫

我是红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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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净平滑,将四周一切都映照其中,有海纳百川的气势。

    却又如重楼传说般虚幻,仿佛存在于另外的世界,这世界的任何东西都无法贴近它。

    两个老头的眼睛都看直了,但也在琴身上面看到自己奇怪的表情,又有些脸红。

    四老颤声道:“这位……这位公子,能否……能否让老夫弹奏一曲?”

    天罪道:“老前辈会这七弦琴?”

    四老脸红道:“在七弦问世之时,老夫还说过无非是故弄玄虚这样的话,但天下的传闻却不得不让人信服,所以花大价钱买来一份七弦琴的琴谱,希望可以用琴谱来反向推演这琴的声部构造,只是……只是老夫这造琴技艺实在太低,还是无法将之做出,只是那琴谱就牢记在心,无一刻敢忘记。”

    天罪轻轻一笑,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好啊,在下就有耳福,来听一听老前辈的无双琴技了。”

    四老也顾不得尴尬,赶忙回到自己房间拿出一条长桌案,还有一个蒲团。

    小心万分的从天罪手中接过重楼琴,轻之又轻的放在桌子上,就像捧着的是他的命,重的让他直不起腰。

    接着先不忙弹奏,而是先用檀木盆洗了手,接着点上一炉熏香,看风向,等风停。

    接着,才盘膝而坐,点滴弹奏开来。

    先是生涩,毕竟不熟悉,也并未弹奏什么曲目,仅仅是试了试声阶韵律,初听很好,毕竟这琴太好,每一弦出无丝毫丝线之声,反而更像是金属器皿,大声混重,若天雷滚滚。

    渐渐熟悉,四老身子稍微前倾,猛地又向后一仰,一曲……便弹开。

    只一声。

    众人只觉自己猛地置身于一片荒野之中。

    黄土烈日,干涸无踪。

    突然,一片乌云到,一场畅快雨,淋漓而至,泼天连珠。

    雨至,风响,云脚压头低。

    再一晃,云卷风稀,烈日透出,却变骄阳。

    湿润的大地冒出一星点绿,绽开了,窜出一掌多高,中间一条枝叶挣扎的露出来,开了花,吐露了芬芳,上面还有露珠晶莹。

    一点换一面。

    满地绿意,满眼花香。

    春风至。

    轰轰然,参天大树起,哟!小兽在其间玩耍,鱼儿在水中嬉戏,碧波一眼见底,没有泥沙,只有五彩石子,便好似天空云彩落入凡间,荡漾这条生命的河。

    风和日丽,大爱无疆……

    终日落,倦鸟归巢,小兽回穴,花儿卷曲成骨朵,小草害羞的望地。

    万籁俱静,仿佛一切都没了声息。

    叮……

    一声轻响,算作曲终,便将众人又拉回了现实。

    大家都望着四老呆呆出神。

    而他自己也望着身下的琴许久无声。

    良久,才爱惜的抚摸着它,叹息道:“曾经大哥问我,自己这辈子何时才算鼎盛?我说,那自然是四十七岁那年,一人一琴独蹬祁连山,望万千豪侠于无物,只一曲,心肠断,泪千行,一场塵战化硝烟散。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此时此地此琴,这才是我最鼎盛的时代,虽然观众不多,但……弹与天地听!”

    说到这里,四老一个没人忍住,两行老泪便噼里啪啦的往下流。

    其他人也或多感伤。

    即便是天罪,也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

    这四老,琴技无双这四个字,一点都不算是拍马吹捧。

    他第一次摸这七弦琴,琴技竟然比琼花仙子还要高出那么一筹,想来这天下之间能超过他的,怕是也没有什么人了。

    天罪赞叹道:“好一曲天下无双。”

    四老这才收回精神,伸手抹了一下自己眼角,叹声笑道:“怎么能配得上天下无双这四个字?哎,说来可笑,这曲谱还是那南明一户侯随手而作的板曲,又是普通艺者翻记,可能与原曲相去甚多。老夫在琴艺之道从不服人,直到七弦琴出,直到这曲谱现世。当时老夫专门找人去问,这南明一户侯到底有多大?是否是个几百岁的老妖怪?可结果……十二岁,十二岁的小屁孩,哈哈哈哈,当时老夫便知道,这世界果然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连老侯都说道:“这小子确实气人。”

    四老却摇头道;“气人倒是气人,人比人气死人,呵呵,不过老夫倒要感谢他,正因为如此,老夫才更加磨练自己的琴艺,直到现在有这重楼琴,才能让老夫弹出此曲,哎……当真是,当真是即便现在就死,老夫也是无憾了。”

    一曲,不光是这些人听到了。

    正这时,三名老者从各自的茅屋中走了出来,满脸惊疑的问道:“咦?老四,哥哥几个知道你最近琴艺增进不少,但也不至于突然之间如此超凡脱圣,而且其中音色繁杂,又是如何发出来的?”

    三名老者一晃就围了上来。

    四老叹了口气苦笑道:“并非是老夫之功,全在这重楼琴上。”

    三名老者早就看到桌案上摆着的琴了。

    其中一名眉毛浓重的老者说道:“好漂亮的琴,咦?七弦?莫非……莫非这是那传说中的事物?!”

    另一名口鼻全被胡子覆盖的老者大喜道:“恭喜四弟,恭喜四弟,这珍贵之物终于是被你得到了。”

    四老表情尴尬,苦笑道:“这琴……并非是我的,而是这位公子的。”

    三个老者这才仿佛刚看到天罪一样,转过头来盯着他往死里看。

    有一名光头的老者走上两步,问道:“你这小子是从哪里来的?知不知道这里是不让进的吗?咦?好大的酒味,什么酒?嗯……这酒……咦?莫非是那南明的血色之酒?!在哪?哪里?!”

    四老尴尬道:“这位公子是老侯的朋友,自然可以进来,而且是因为有病在身,老夫也准备给他瞧瞧。”

    转头又对天罪说道:“公子勿怪,这就是一个老货,平日里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唯独对这酒水,那是爱的不行,还腆着脸自称酒仙,号称这世上没有他没喝过的酒,当真自欺欺人。”

    “什么叫自欺欺人?!”

    秃头老者不愿意了,扯着脖子喊道:“这世上就是没有我没喝过的酒!就算是这南明国的血色之酒……哼哼,我也是喝过的!那味道,啧啧……快说,酒在哪里?”

    一边说着,一边抖着鼻子一阵狂闻,闻着闻着,就闻到了老侯那里。

    要说他喝的绝对比天罪多得多,而且天罪喝酒很文雅,他喝起来却要大口,还容易从嘴边往下流,弄得衣襟都是,如今酒味自然很重。

    秃头老者一闻到他身上,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喝道:“老侯啊老侯,我平日里对你也不算亏待对吧?重活累活也没让你干过对吧?好啊好,你有了好酒竟然自己偷偷的喝,还洒了这么多?你说你是既不想着我,还这样浪费,你说你自己混不混蛋?!”

    老侯脸也红了,自己确实只记得自己高兴,倒是把这位老酒虫给忘了。

    面对对方的质问,实在没办法,然后……把手指往天罪身上一指。

    说道:“酒……酒也是这位公子的。”

    秃头一愣,转头看向天罪满脸狐疑。

    “咦?你这小子倒是……倒是有钱呐!这琴是你的,酒又是你的,嘿,那个……酒还有吗?”

    天罪点了点头,仿佛是因为对方称自己为‘小子’有点不高兴。

    便说道:“酒自然是有的,而且有很多,只不过老前辈说自己喝过世界上所有的酒……这在下不敢相信。”

    秃头道:“哎呀,你这小子也不信?哼哼,那好,但凡你能说出一种酒来,若是我没有喝过的,那便……那便……你怎么都成!”

    天罪苦笑摇头道:“前辈勿怪,前辈也毋须跟在下打赌,只不过在下就是这样的性格,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算人情。就像侯老哥说他的琴好,在下认同他的人,却不认同他的话,便要说出来,虽然有些讨人厌,但这就是在下的处事原则。在下也不求老前辈什么,只要老前辈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便可,因为……呵呵,太过小巧这天下酿造者的心意了。

    世间酒水何止千种万种?都是百姓们智慧的结晶,人分万种,酒分千类,如若是说全都喝过,就如同说见过这世间所有的人一样,让人贻笑大方。”

    秃头这下生气了,摆手道:“别扯着没用的,我便是都喝过,你若举不出例子来反驳我,哼!别说你现在是来治病,便是没病,我也把你打出病来!”

    天罪叹了口气,说道:“那好吧,传说有一种酒,在苦寒之地酝酿而生,它的由来是田间多出很多野生麦梗,有小毒,人吃了会闹肚子,但只要将这些麦梗存放在木桶之中,添上几样特殊材料,存储半年,就可以形成润口的美酒。”

    秃头赶忙说道:“这是‘野草黄’!因为酒水会带有焦黄之色因而得名,其酒辛辣无比,却又带有草木芳香,是世间难得的美味,这酒在民间已经流传了几千年,只不过直到一百多年前才被官宦人家发现,倒是印证了那句‘酒香也怕巷子深’的话了。”

    天罪笑道:“老前辈果然称得上是博学。”

    随后又道:“还有一种酒,存世极少,只在广袤森林之中有,是勤奋的鸟儿在秋季衔来足够的野果,存储起来,以待过冬,可惜……因为某种原因,这些鸟儿不行死去,这些果子便没谁来吃,在树洞中一放便是经年,又很巧合的,这树洞中有其他某种东西,将那些果子发酵酝酿,最终从树下流出美酒,飘香十里……”

    “这叫‘凤来朝’!天呐,你小子连这种酒都知道?你也算是博学了,哎呀呀,这种酒当真是人间绝品,乃天造地设之物,我就喝过一回,可至今依然难忘那种味道,当真是……之所以叫它凤来朝,便是天鸟凤凰闻到了这酒香,都要从天际飞来品尝一口。”

    说着还美美的砸吧砸吧嘴。

    随后道:“不过你能拿出来那种南明国的血色之酒,也算是难得了,其实很多人不知道,那血色之酒存世只有数桶,是南明一户侯从秘境得来,哎,这种酒竟然大肆贩卖?当真是暴敛天物,等酒没的时候,倒要看那一户侯怎么哭。”

    天罪笑道:“前辈连这种秘辛都知道?当真……让在下汗颜,不过下一种酒,前辈一定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