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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愁眉苦脸,最后是他的一个英国女朋友给他下了决心,结婚并不会给你带来灾难,你怕什么?
怕什么?不必怕。
他想通了,马上开车带我去选结婚戒指。
我们去当地教堂见神父,按规定得有两周做礼拜我们必须在场,神父要问在场人:这两人愿意结为终身伴侣,有人反对吗?两周下来,没人反对,才可结婚。
我们第二次做完礼拜后,去附近公园走走。
下雨了,两人躲在一棵老橡树后,神父打着雨伞经过,他朝我们笑笑。
神父走后,天上出现了一道彩虹。
他望着彩虹良久,然后说,“这是吉祥之兆!”
他紧紧地拥抱我。
举行婚礼的那天上午,我们去附近一个黑人和艺术家喜欢的居住地,几乎每天那儿都有集市。
我挑到一件粉白镶银片的像旗袍、又不是旗袍的礼服,没中式旗袍惯有打结的领口,一试,非常合身。
摊主只要五镑。
又到另一家选了一顶白网眼的帽子,这个帽子倒要三镑。
我在帽檐系上一根紫色的绸带,这帽子马上有了自己的灵魂。
下午在教堂,来的都是他的学生和大学里的同事。
神父看见那么多英国人会说中文,吓了一跳,才说以前以为他是唐人街的老板,弄了一个年轻的中国姑娘来假结婚。
我和他面面相觑,对神父之说,抱以理解之笑容。
参加婚礼的女客都问我,这身婚礼礼服在什么地方买,真漂亮!
多少钱?
我该怎么回答呢?
若我说在二手摊上,只花八镑钱,相当于人民币一百多块,就把这一生最重要的仪式度过。
她们即使不嗤之以鼻,也会觉得我太没本事,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仪式能如此过?!
不能让男人付出血本,操办像样的婚礼,不要说钻戒,起码得有身新礼服。
我只能笑而不答。
我喜欢白色婚纱,和天下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对婚纱充满了梦想。
梦想就是梦想,自己没有穿白色的婚纱,好比留着一个空间,可在那儿想着,安静地看着自己,并没有失去什么。
我在那个夏天一心一意要嫁给他。
婚礼当晚,他给我说了那么多心里话,他是多么爱我,他与我的婚姻与别的婚姻不一样,我们有绝对的自由,我们不是对方的奴隶,同时我们经济分开,不要让婚姻像坟墓葬送我们的爱情,嫁给他,只是幸福的开端。
那么,婚姻完全不像小时候看见邻居们只是生儿育女地过日子,也不像姐姐哥哥那样夫妻捆在一块度完生命,我和他的生活是冒险,是艺术,是想象力的原始催发地,像万有引力之虹,射向人生更高境界的灿烂礼花。
第二天我们去布莱顿度蜜月,他带我去海边天体营。
他是快乐的,所有的男人都嫉妒地把眼睛盯到他身上,他陶醉万分。
乌云压下来,我们飞快地穿衣服,从海边往朋友家跑去,乌云追着我们,闪电鞭击雷声,千军万马逼过来,要吞掉我们。
可是我不怕,我想,爱情比那闪电和雷都迅速,狠狠地击中了我,我是爱这个人,有什么理由不爱在上帝面前发誓将终生的幸福相托的人呢?我真的愿意在这个异国他乡与他相依为命,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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