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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搬血(第2页)

真正的至尊,根本不分什么肉身与骨文,锤炼肉身时就可产生神秘纹络,化成大道碎片,融于血肉中,不分彼此。

而修行骨文时,则是化成神曦,滋养血肉,熔炼于一炉。

而后人也渐渐意识到了这些,故此在初始阶段就让肉身与骨文尽量不分,化作一个整体来修行。

当然,这条路非常的艰难,几百人的村子、甚至数千人的大镇,都很难出现一个可以走上修行路的人。

搬血境,是真正踏上修行路的第一阶段,一般情况下来说,上万人的部落能出现一个就不错了,因为条件太苛刻,这条路很难走。

这一境界需调动全身的精血,滚滚如雷鸣,熔炼骨文,在血液中催发出神曦,从而淬炼天地造化,滋养肉身。

简单来说,搬血境就是血与符文凝结,化生神曦,而后滋养*,夺天地造化,强壮己身,从而达到修行的目的。

搬血境初期拥有的破坏力就已经很惊人,可以轻易镇压石林虎、石飞蛟这样双臂一晃有五六千斤神力的人。

如果非要以数值来衡量的话,搬血境初期最少也要有八千斤的破坏力!

小不点也是将符文融入血肉中并化作神曦、如永恒神炉般源源不断汲取天地间的神精后,才算踏入搬血境。

强如石林虎、石飞蛟这样的猛人,也算不得这个境界的人,因为太难了,一万人的部落中能有一人迈过这道槛就不错了。

而搬血境中期足有两万斤的破坏力,至于后期则更为惊人,能爆发出五万斤的神力,可以在巨兽群中横冲直撞!

纵然是数万人的部落,有人踏进搬血境,但终其一生也难以臻至后期,爆发出那般惊人的力量。

小不点才六岁而已,光凭肉身之力就能举起三万斤的巨石,如果加上血肉中的符文秘力,自然更惊人,已算是搬血境巅峰。

近两年来,石昊进步神速,老族长所收集的一堆骨书都被他研读了个透彻,造诣极深。

他已经到了极尽升华、即将突破到另一领域的地步。

石云峰没让他这么做,因为小不点修行速度太快了,小小年纪已经走完了很多人一生的道路,令人难以置信。

他觉得,现阶段要让石昊夯实根基,等柳神复苏后,听取它的建议。

这些日子以来,小不点将骨书都快翻烂了,彻底精通与掌握了这些符文,没什么可学的了,只能自己摸索与钻研。

此外,他亦在研究宝术,一种是太古魔禽的原始符文,另一种是狻猊的大神通,都足以让一个数千万人的大族眼红。

太阳快要落山时,晚霞染红天边,湖泊更加美丽,一群异禽在水中嬉戏,突然间一阵大乱,所有巨禽都振翅,鸣叫个不停。

水草中,一颗人头大的蛋在滚动,速度极快,远离了那片区域,被一个毛茸茸的金球拖了过来。

一群孩子看的目瞪口呆,金色的朱厌偷了一枚凶禽蛋回来,那群数米长的赤羽鹤浑身火红,在那里怒叫个不停。

“毛球,这种蛋烤熟了虽然很香,但不算是补药,去将小鸾鸟的蛋掏来一窝,那才是好东西啊。”

鼻涕娃教唆,人不大,但是却挺坏。

“吱吱……”

毛球叫了一声,化成一道金光,嗖的一声没影了,它速度极快。

不多时,湖边的水草间一群小鸾鸟怒鸣,扑棱着翅膀,溅起大片的水花,发泄心中的怒火。

拳头大的金色圆球效率极高,短短片刻间,来回偷盗了二十几枚蛋,如果不是被石昊按住,它还要继续呢。

“真香!”

孩子们生起一堆火,在湖边烤鸟蛋,跟毛球一起享用美餐。

蛋虽然不多,但却很鲜,是一种滋补宝药,他们吃的很尽兴,浑身灼热,金色的毛球倒也不霸食,乐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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