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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云和随雨一道下去,临药出去了,随雨还不忘提醒云莺,“别忘了服侍二爷换衣裳啊,二爷最不耐烦穿官服,嫌束缚。”
“哦,好,我知道了。”
随雨这才满意的关了门,哼着潇洒的小调离开了。
书房内,云莺看了看手中的衣裳,“二爷,要现在换衣裳么?”
二爷放下茶盏,“换了吧。”
两人同时起身,走到一侧的空地上。
二爷顾自解开了官服,脱下丢给云莺,云莺则把手中的外衫递给二爷。
这件外衫是件象牙白色的,工笔山水楼阁圆领袍,有九成新,二爷在府中时,穿过几次。
这衣裳完全贴合了二爷的身形,穿在身上,愈发衬得二爷宽肩窄腰、矜贵从容,还多了几许少年的意气风发。
再看圆领袍上一截雪白的中衣领子,再往上是明显凸起的喉结,而二爷此时正从最上边一个盘口扣起,双手从喉咙上轻轻蹭过。
云莺转过身,将手中那件官服仔细折叠起来,放在官帽下边。
做完这些事,等她回过身来,却见二爷已经穿好了衣衫,又坐回到太师椅上了。
“今天来告状的苦主,乃是一个姓常的贫民。”
二爷陡然开口说。
云莺意识到,二爷这是要满足她的好奇心,要把刚才的案子说给她听。
她赶紧坐回椅子上,迫不及待的问,“他状告什么呢?”
“状告十年前衙门断了冤案。
状告东家常顺,剥削奴役哄骗他们,如今还威逼他们欠下文书,替东家偿还每年的赋税?”
这话太拗口了,云莺听不太懂,她就露出讨好的来,“您说仔细些,我听不太懂。”
二爷看着云莺,忍不住笑了。
但她也没有故意吊她胃口,之后果然如她所愿,仔细的说起这件案子来。
既然说起这件案子,就要从十年前说起。
十年前,常顺雇佣百姓,让百姓帮忙做工开荒。
可惜,云归县自古被称为蛮夷之地,那是有其道理在的。
百姓接受常顺的雇佣,并在事前索要了一定量的银子作为定金,但被雇佣的百姓好吃懒做,每天敷衍其事,导致等到常顺前来验工那天,荒地只被开出了三两分,距离目标百亩田地,差距还非常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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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顺不满意,要索回定金,百姓更不满意,只说工期到了,常顺要将另一部分酬劳给与他们。
双方交缠不下,最后告了官。
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官府自然懒得管理,只让他们私下解决。
最后,常顺没要回来定金,百姓们也没要回另一半报酬。
但事情到此自然没完。
只说又一个月,常顺亲自开荒,并在荒地上刨出了三个金块。
这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常顺买下的荒地上聚满了人。
百姓们有的刨出了银锭子,有的刨出了铜板……对于不事生产、好吃懒做的人来说,这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这种银子,不捡白不捡,捡了就是他们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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