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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哪里能说个“不”
字。
“可以。”
这孩子不来,他也是要去侧殿找,且陪上一阵子的。
“怎么连软枕也带过来了?”
“我喜欢这个枕头,上面有猫猫的气味。”
李世民垂下眼帘,把枕头贴在心口,磨蹭着嗫嚅,“还有猫毛……”
“……过来吧。”
嬴政轻叹。
猫猫有它惯用的枕头,秋冬是毛绒绒的暖枕,它常常蜷缩在上面打呼噜;春夏猫自带热度,枕头也换成了竹、麻或瓷,里面塞满谷壳艾草干茶之类的东西,凉爽而有颗粒,猫会用爪子去磨和踩,发出沙沙啦啦的声音。
它喜欢这样踩枕头,就像它喜欢故作不经意地踩人的肚子,或是在人路过时趴地上打个滚,四脚朝天露出肚皮。
猫猫的枕头和太子的枕头几乎是同步替换的,因为一人一猫都暖烘烘的,怕热不怕冷。
眼下是初夏,猫猫的枕头陪它去了,太子的枕头上还残留着一些猫毛,他想把它们收集起来。
嬴政便让人添灯,看着孩子一根一根捡猫毛,放进练囊里。
太子一直都有这个习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收集玄猫掉落的毛发,装在一起,等足够多了,就做点小玩意儿。
他向蒙恬蒙毅学做毛笔,一开始想用纯猫毛做,结果太软,写出来的字欠缺筋骨,不听使唤,后来又掺杂了羊毛狼毛,每次改变配比,耐心地慢慢试验。
玄猫一年四季掉落的毛,都够攒成一个蹋鞠了,多得根本用不完,于是几位长辈就都有了猫毛的笔。
华阳太后和芈夫人舍不得用,都收得好好的,时不时拿出来欣赏欣赏,唯有嬴政是实用主义者,把笔放在笔架上,有需要的时候就随手取用,并不在意它是什么毛做的。
像笔架和瓷枕这样的小东西,咸阳宫本是没有的,但有了太子,便多出了很多原本没有的东西。
六岁,自然比一岁多点的手要灵活得多,动作轻巧熟练,再也不用趴得很近,胖乎乎的小手拈好久才能拈起一根,有时候还会拈个空,好像明明看见了,但就是捡不起来似的。
如今手型还有点圆润,但实在称不上胖了,掌心很柔软,骨节外都包裹着一层软肉,伸展开时像猫爪在开花,做任何有手参与的动作都很轻松灵巧。
嬴政定定地看着他,轻轻伸出手,从孩子头发上拿下一根同色的猫毛,送到他手里。
“收殓时怎么没有多拔一些留作想念?”
“忘记了。”
李世民情绪低落,闷闷地回答。
“舍不得么?”
“嗯。
我怕猫猫会疼。”
嬴政难免会被孩子这过强且过丰富的共情能力而苦恼,像这样的思考方式,从来不会出现在嬴政的脑海里。
猫都死了,又怎么会疼呢?
然而嬴政没有说出来,而是低低问:“这些,是要做什么呢?”
“我想做一只猫猫。”
“做……猫?”
嬴政尽力跟上孩子跳跃的思路。
“做一只小小的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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