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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一个从未有过家的人来讲,这儿简直就是天堂。
衣柜里是他从旧货店里为我买的两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内外衣,尺寸倒也合我身材。
他烧好了土豆鸡腿、蒸了米饭。
那天晚上我们做爱。
没有想的那么好,也许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并不稀奇。
春天了,伦敦夜里还是冷得很,得点壁炉。
火焰暖暖地照着我们,他拍了好些裸体照片。
因为夜晚光线不对,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着红苹果倚靠床的一张最清晰,耸着眉头。
当时我们开玩笑,认为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苹果象征上帝不可宽恕的罪孽。
他说在北京曾见过十几位各式女人,有几位是文学圈里人,我听说过名字。
他大撒网,想找一个做妻子的人。
有的在见我之前,有的在见我之后。
他和那位女画家,在公园里谈终身大事,他在公园里与她亲热。
接下来发生的事,他像职业说书人,拍板叫一声:“敬听下回分解。”
我谈不上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结婚,即便是结婚,他也有权利改变主意,或许别人比我更适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侣。
只是别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后下定决心和我。
难道不容许人在服装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那看上去最惬意穿在身上最舒适的一件,后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几个晚上我都和他说到自己的身世,说到童年,说到18岁离家出走,最后说到1989年那个夏天的事。
他眼睛湿润地说,“可怜的你,一次次捡了一条命,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永远爱你。”
他有兴趣看我写的小说和诗,给出很好的指导和编辑。
除了写东西,他说我应该在上学之余找工作,他不可能养我。
我英文不好,绝没有好工作等我。
他说你身段如此好,何不做摄影时装模特儿,赚钱又多,又不需花太多时间。
有时他陪我,有时我一个人去。
有一家时装杂志要求严格,说我腰上有赘肉,必须减去。
有一个星期我就只喝水和吃水果,做仰卧起坐,立竿见影,身材尺寸合格了。
我能赚钱了,他的兴趣大起来,在电话簿黄页上找电话找公司。
有一天他说拍私人电影更好,找到一家公司,按小时付酬。
第一个顾客,一个头发微卷的英国中年男人,拿着录像机,要我先拍情爱戏,脱得一丝不挂。
我很生气,拉开门走了。
回家后他很失望。
他让我看性爱场面的录像,那段时间我梦里全是黄的阴茎白的阴茎,粉红深红的阴道,光身子的人堆叠在一块,集体性交,感觉不到性感,相反觉得他们是性机器。
时间过得非常快,三个月过去,若是结婚,可随英国籍的他拿到绿卡,或是重新申请学生签证。
对此,他犹豫不决。
结婚或是不结?他躺在地毯上,痛苦地想,像苦恼万分的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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