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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熬到交接完手头工作,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一刻钟,风风火火地赶回家去,打开门,方与宣居然还没回来。

丛风打电话过去,铃声从家门外响起,密码锁滴答两声,方与宣走进来,手里还提了一袋子灰扑扑的东西。

丛风放下手机,面色不善地看向他。

“嗯?”

方与宣把袋子放到门边,拍拍手上的灰,对他张开双臂。

丛风在质问和抱一下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环住方与宣的腰,把人搂了个严严实实,手臂发力箍住人抬起来一些,掂掂重量,问:“你去哪儿了?”

“噢,我去找了趟你弟弟。”

方与宣扬着脑袋给他抱着,吃力地指一指地上的东西,“今天星期四,晚上要开市的,我趁有时间去淘了点儿小物件。”

丛风放开他,用手掌掐住他的脸颊:“都没跟我说一声啊。”

他掐得方与宣声音都有点含糊:“我以为能赶在你回来之前到家呢。”

这句话就像万能钥匙,每次只替换其中的几个字,就是一套新说辞。

还是老毛病难改,还当自己是一个人过日子。

丛风的手指使了点力气,虎口正压在他的唇边,向上提一提,他便只能被迫仰起头。

“第一条是什么?”

方与宣眨两下眼睛,在他的手下艰难吐出几个字:“好好回消息。”

“现在添第二条,别只回不发。”

方与宣很小幅度地点两下头,蹦出两个字:“老公。”

丛风不为所动,咬着牙看他,皱眉怒了:“叫得好听,事记不住。”

确实忘了,第一条是好好回消息,对面怎么发自己怎么发,他把培养同居思维当成任务,在外面时还记得要多沟通,回到家之后就忘干净,光想着办自己的事。

方与宣卖乖,又说:“老公。”

丛风的牙都咬碎了,偏偏很吃这一套,实在忍不住,低头去亲他。

一别四日,思念都落进吻里,亲到最后浑身燥热,直觉再继续下去要难以收场,他们克制地分开对方,丛风看到方与宣脸颊上落上他的拇指印,没忍住抬手蹭了两下。

方与宣不甚在意,他弯腰翻开塑料袋:“这是我从郑宇那儿预留的,刚才去取,看见他铺子里新上不少好东西,就淘了个瓷碗。”

他拿出个瓷碗,碗口磕破了一小块,釉色烧得很漂亮。

丛风不懂行,但看一眼碗身的花纹就知道方与宣为什么买下它,两朵花开得鲜艳,是一株并蒂莲,寓意好,他们从前也爱用,碗碟上都烧了并蒂莲,只可惜如今已触碰不到。

丛风接过来抚摸着上面的花枝,翻到碗底,六字三行篆书款,他分辨片刻,认出道光两个字:“这是真品?”

“仿的,不过年头也挺长,约摸有五六十年。”

方与宣说,“拿去养花儿吧,你想用来吃饭也行。”

碗放到一旁,袋子里还有不少东西,就见方与宣拿出一个薄本子,抖了两下,书页哗啦啦响。

丛风看那本子封面眼熟,昨天才刚在自家衣柜里见过,现在怎么可能忘记。

他当即伸手要抢,方与宣一闪身躲开。

“抢也没用,回来路上我都翻完了。”

方与宣笑了笑,把本子拍在他的胸口上,笑得意味深长,“你的作文写得很不错啊。”

丛风翻开看,眼前一阵阵发黑,那是他初中时候的作文本,昨天收拾屋子明明塞进收纳箱准备丢掉了,郑宇怎么把它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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