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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霜笑说:“自然可以啊。
去几人都无妨,主要就是去凑个热闹。
那我到时候亲自来接你,咱们几人一块儿去。”
于庆隆觉着行,应下来,跟这位小伙伴儿一起吃了顿饭,便继续窝在屋里写话本。
方戍让厨房的小伙计弄了个小果盘放到于庆隆手边:“那咱们后日去这个洋展会,正好再写两三天又可以送一回话本,之后再回家?”
于庆隆说:“你很想回家?”
方戍道:“是有些。
在这里你总要比在家中更忙,为夫见不得你劳累。
再者这里人来人往,我想独占我家隆儿一会儿都得等到夜里才成,这叫我去哪说理去?”
“等这回回去之后咱年前都不用再来了,那还不有的是时间朝夕相对?到时你可别烦了我。”
“我哪敢?慢说我不舍,便是舍得,娘都得打死我。”
方戍说着自己就笑,“你现在可是我们方家的小祖宗。”
“那小祖宗想在县城多留几日,干脆把《摘月记》写完再回去,夫君以为如何?这样我们年后也不用再急着过来了。”
“甚好。”
方戍说,“快写,你之前写的我已经润色完了。”
于庆隆已经写到顾秀才跟莫兰舟两心相许,并且为了跟莫兰舟在一起,顾淮恩努力学习,并考中了举人,甘愿到极苦之地,去救助当地的老百姓将日子过得更好。
他以这种方式积攒阴德,换取与莫兰舟在一起的机会。
于庆隆已经写到两人快见面了,最近书粉们天天蹲更新,他不去德馨书院都能听说这事,因为来福悦酒楼吃饭的人里就有不少看这书的。
但仍然没人知道他就是未来居士。
于庆隆觉得有种隐秘的趣味,便一直没对任何外人说起过。
不料两日后的洋展会上,差点有人因他而打起来——
作者有话说:方戍:隆哥儿,我觉得我昨日是发过头的面,今日是未熟的葡萄,明日是生番茄[化了]
庆隆:何意[狗头]
方戍:我酸呐[爆哭]
庆隆:求姨姨们给他来点碱[笑哭][空碗][空碗][空碗]
第95章第95章方公子的脑回路……
洋展会是在当地一处旧宅子里办的。
这宅子的主人姓乔,平时并不住在这,却会经常把宅子租出去做一些商业活动。
宅子虽有些老,但开阔地带多,花园面积也大,很适合办一些大型展会活动。
于庆隆此时披着天青色绣楠竹的披风,与穿太师青的方戍一起走在回廊上。
入冬之后花木尽数凋零,树枝上托着一层厚厚雪花,倒刚好把二人衬得像是冰天雪地里的碧色冷潭,别有一番风韵。
秦玉霜说:“你俩穿成这般,我倒不敢凑得太近了,生生毁了这意境。”
他今天穿的是于庆隆为他配色的衣服,以鹅黄为主。
这颜色不容易做出出彩的效果,论艳丽敌不过红粉,论清雅比不过月青,却不知为何,被于庆隆配了其他颜色一起做出来,总叫见了的人眼前一亮。
他自己也喜欢得很,所以出门在正式场合时最爱穿着。
可刚刚在后头在了这二人挽臂相行,他就莫名产生了一种不要去破坏这个气氛的感受。
于庆隆道:“哪有那么玄,要说意境,朋友之间在一起开开心心就是最好的意境。
你一在这便似小太阳,瞅着就让人觉着温暖。”
这话秦玉霜爱听,挽住于庆隆另一边的手臂:“还是你画的图好,配的色好。
你都不知有多少人私下里找我打听这衣服是谁给打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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