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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讶的人不只是那个男人。
东区贫民窟的居民们很少能睡个严格意义上的好觉,一般来说,他们每天晚上都能听到枪声,如果某天有什么火并事件,那也许会一直噼噼啪啪半个晚上。
大家经常会在枪声响起的时候握紧手中的枪,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家门口和窗外,会为此再也不敢半夜出门。
但大家也都知道,只要少管闲事,待在家里总是更安全的。
所以他们其实已经和东区夜晚的枪声和解了,有的老居民甚至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声音中入眠。
虽然大家都知道,受伤的可能是黑帮,可能是毒贩或者娼妓,也有可能是自己的邻居或者普通的路人。
但不管受害者是谁,都不会有人想要干涉,因为在东区生存的人要操心的东西是自己的生活,而他们的生活向来没什么容错率。
而且,还有蝙蝠侠或者猫女,有可能会有某个穿着紧身衣的家伙会来救他们,没必要让自己一个普通人顶上去,不是吗?
直到今天,夜里的哥谭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大妈吼声。
“王八羔子!
你在哪呢!”
“咚!”
所有人都错愕地看向那道声音传来的方向,即使在哥谭的东区,人们也很无法理解这种行为。
因为在此前的数年时间里,事实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了一件事:在哥谭逞英雄的普通人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只有那些穿着紧身衣,行走在法律之外的家伙是特例,他们就跟那些危险的超级罪犯一样,把这座城市当成自己的地盘。
他们强大无比,他们从不露面,他们为所欲为,从来不需要像正常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
哥谭人对他们的反感有相当一部分原因都是源于未知,恐惧和嫉妒。
但其实这些英雄一般都没有家人,有也不会太长久,这一点,哥谭的人大多不知道。
但无论如何,这群人的形象里肯定没有一个满口脏话的神经质暴躁中年黑人大妈。
而且还拿着一把霰弹枪。
已经血涌上头的男人此时狼狈地重新提起裤子,心里愤怒至极,拿起手枪想要教训一下那个坏自己好事的肥婆。
“咚!”
一声霰弹枪的巨响如同炸雷般响起,将他上头的血突然吓了回去,他这才想到,自己手里只是拿着一把小手枪。
要教训一下那个疯女人吗?为了一口气,拿着手枪去和一把霰弹枪拼命?
“咚!”
子弹在暗巷的墙壁上打得碎石飞溅,其中一块碎石崩落到他的脸上,打得他更清醒了几分。
“他吗的**,别让我以后碰到你!”
放下几句狠话以后,男人慌乱地向着黑暗中乱射,然后在喋喋不休的叫骂中夺路而逃。
马昭迪躲在拐角,看着一发发子弹射在一边的墙壁上,不由得庆幸自己足够怂。
他也没有露面,直接回头转身上了楼,至于那个女人,他反正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是让她自己早点回家。
救一次人只用了十美元资产点买了个一次性变声,说亏也不太亏,说赚就纯属天马昭迪谭了。
唉,还是怕给人留下痕迹或者印象,不然多少还能露脸问女人要一点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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