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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可以不生气吗?”
廷皓边切牛排边说。
“啊?”
“对不起,你拜托我的事情,我忘记了。”
笑了笑,廷皓拿出一支钢笔放到桌上,“初原生日那天,我刚好有一件很重要的商业合作案在谈,回国之后才发现忘记替你转交给他了。
原本想再给他,可是他现在已经回来,不如你亲自交给他。”
静静地躺在白色的桌面上。
那是一支黑色的钢笔。
在文具店看到它的时候,她就很喜欢。
笔身不是很细,微微有些重量,拿起来很舒服。
笔尖是金色的,店家说那是镀金的笔尖,不容易坏,她特意吸了墨水,在纸上试了又试,写起来很流畅很顺手。
犹豫了很久。
因为这只笔很贵。
她知道若白想要她去报考黑带,她好不容易才攒了些钱,如果买下这支笔,距离报考黑带的费用会更加遥远。
可是……
她好想买下来,送给远在美国的初原师兄作为生日礼物。
他学医科,会经常做些记录写些病历什么的,一支钢笔对他来说应该是有用的吧。
自从他去到美国,婷宜常常飞去看他。
她没有钱,寄不起国际信件,没有电脑,不能发email给他,也没有手机,更加支付不起国际电话的费用。
她担心,初原师兄会不会以为她忘记他了。
她想让他知道……
她一直都记着他。
包括他的生日,包括他写字时喜欢用略细的笔尖。
犹豫了很久,她终于下定决心买了这支笔。
趁廷皓前辈来训练中心的时候,她恳求他在见到初原师兄的时候,替她送给他,并替她祝初原师兄生日快乐。
她知道廷皓前辈常常去美国,得知廷皓前辈恰好是在初原师兄生日那几天要去美国时,她开心极了。
虽然始终没有接到初原师兄的电话。
不晓得初原师兄是否喜欢她送的这支钢笔。
可是她并不在意。
只要初原师兄知道,她一直都记着他,从来没有忘记他。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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