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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场仗,打了三年。
姜朝的兵马成功将北牧人赶出了边境,北牧决定派遣使臣求和,主帅带着崇武营的人也班师回朝。
于林在战场待了三年,再回到京都时,已经不是那个手在殿外的小小近卫,他入皇宫先随主帅面见王上,按军功,他被姜王亲封了飞羽将军,他看见了姜鹤年,他的主子,正站在帝王身旁,在笑。
于林拒绝姜王赏赐给他一座将军府,他将自己得来的银两都献给国库,只说:“臣想,东宫应当还有臣的一席之地。”
他在朝中向东宫献忠,为官者都知道这是明智之举,但只有他于林自己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
于林已经习惯了战场,生死间交战令人胆寒,他也曾在尸山中生畏,有人为君,有人为将,他想青史留名,在他违抗军令之后,险些被斩首,所幸他有东宫腰牌,以太子威名留得听圣旨的时间。
“臣,见过主子。”
那日,他身上的甲胄还未卸去,头顶的宝盔盖住了他的头发,只露出一张冷硬的脸庞,边疆的风沙让他黑了一些,可五官却变得硬郎锋利,浓深的眉,深邃的眼睛,是个意气风发的神勇将军,那刀上一旦沾血,他身上的血腥气就抹不去了。
他连声音也变了,跟细沙磨过,沉稳扰人。
“卿,瘦了些,却也更高了。”
姜鹤年的手扶在他冷冰冰的铠甲上,他看向自己时,目光变得萧索,但瞻仰热诚却不减当年。
姜鹤年不厌恶他身上的气味,能全须全尾的回到东宫,他很高兴。
“主子也变了。”
于林凝视着姜鹤年,二十有几的年纪,相貌声音皆已成熟,他更像是画卷里的神仙,眉眼一瞥一蹙,都好生清冷像隔了一道万米高的城墙,主子的身形依然比他要高,但二人已经接近平视的距离。
姜鹤年笑着,他吐出一口气,“已经三年了。”
“随孤回宫罢。”
于林沉默地跟在姜鹤年的身后,战场的习惯让他行走间也会握紧腰侧悬挂的利剑,他像是一只归巢的鹰,落回自己曾经的位置上。
他在军中有了自己的地位,将士信服他,愿听他号令,这三年厮杀也有了生死之交,再回来,他看向那院子,这里一切的布置都未曾变过。
姜鹤年在东宫为他设宴,叫下人取了酒,只有他,主子,还有公主三人。
他在边疆时,那里的冬天很冷,冷得需要酒来暖身提神,燃了把火儿,大老爷们坐一块儿,那些人其中有的孩子都有膝盖高了,美妻幼儿在家中等待他们归乡,只是能领着军功回来者却是少数,他时常和死亡擦肩而过,受过严重的伤。
在他疼痛之际,会更加想念姜鹤年。
班师回朝时,弟兄们都羡慕他,说他马上威风,没准都能做驸马,这一句话把他的心思也勾了出来,他不想做驸马,他想要的人是太子,那夜他饮酒八大碗,他兴许是疯了,才会生出这样的念头。
于林不敢在姜鹤年面前饮酒醉,姜鹤年也只饮了小小一口。
于林挑挑拣拣说了一些边疆的事,他从没有在信中提及过,如今面对面说出来,反而生动有趣,能引得姜鹤年开怀大笑。
酒碗触碰在一起,于林盯着姜鹤年,看着他,没饮酒就觉得喉间辛辣,他仿佛从未如此畅快过,瞧见姜鹤年被酒气熏得微微发红的脸,他就被这样吸引着,难以移开眼。
半月后,北牧使臣入京,对方面见姜王,是为求和,提出的条件是求娶昭平公主,让公主嫁给北牧君王。
可笑。
于林位于武将中,轻蔑地看着那北牧使臣,姜鹤年站在群臣前,当使臣说出诉求时,他看着姜鹤年的眼神一点点冷了下去,尽管他嘴角平平脸色毫无情绪,北牧人果真猖狂至极,于林只恨不得拔出宝剑,让他血溅当场。
和亲可以休战使得双方修养生息,还能开通商道,北牧能熬过严寒的冬天,姜王并没有立即回绝,这个提议有可取之处。
姜皖已经二十四岁,至今未婚配,若不是姜鹤年一直在其中斡旋,她大概已经被许配给了去年的科考状元。
姜王在十四岁给她赐了昭平的称号,也建了公主府,但她自出生起便养在东宫,宫人都说姜王不喜公主,但太子宠爱公主,金枝玉叶已长成,注定要为王室作出牺牲。
“要把我嫁给北牧王?那可是个五十岁的老头!”
公主得知消息,自然大怒,“公主享了福,王子就没有么?怎的不将那姜礼许配给北牧的公主呢?”
东宫的下人已经退下,她怎么骂都成,姜鹤年提起衣袖,给她倒了一盏茶。
“阿兄……”
姜皖骂了许久,骂着到最后她自己的气势也弱了,她苦闷发问:“我怎的生来是个公主呢?”
“卿以为,我朝与北牧再战会如何?”
姜鹤年未曾劝解公主,转头问话于林。
如果说,姜鹤年有什么逆鳞,那昭平公主便是其中之一,于林深知,以姜鹤年的性子断然不会让公主和亲,所以,当姜鹤年问出这句时,他心中已有答案。
于林嗤笑一声:“北牧蛮夷,自然不敌我姜朝战士,只凭朝中现有兵力,臣也能将他们驱逐回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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