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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的本意,是想让他变得更好。
……
夏正晨是八点半的航班,落地乌鲁木齐。
七点钟,齐渡就被逼着,带着夏松萝出发了。
苏映棠得知夏正晨在私底下,生活起居都比较随意,所以没安排车,让齐渡开自己的车。
夏松萝坐在副驾驶,两只耳朵“嗡嗡”
响。
齐渡单手开车,另一手不停拨弄自己新染的亚麻灰棕色头发。
他的嘴巴没停下来过,不停在吐槽:“妹妹,见过哥这么倒霉的人吗?饭没吃上一口,锅碗瓢盆全让我一个人刷?”
“我和香港仔是不是上辈子有仇啊?怎么我一碰上他,我就这么倒霉?”
“你看这个头发颜色,这能看吗?瞧瞧我的脸,是不是都黑了一个色号?”
夏松萝扭头看他的脸,仔细打量:“这个颜色,是没亚麻金棕更衬你的肤色。
但我觉得还好,差别不是很明显。
就你这个骨相,推个板寸,也照样是头牌。
骨相帅哥,不用在意那么多。”
就像江航那个头发,她都怀疑是他自己剪的。
长了,挡眼睛了,洗澡之前随便拿剪刀剪两下。
乍一看,像是精心打理过,层次错落,凌乱不羁,随性时髦。
离近了仔细看,狗啃得一样,全靠脸撑着。
漂亮话齐渡平时听多了,但她这幅煞有介事的认真劲儿,简直甜到心坎里。
齐渡恍然觉得,为几句夸赞挨顿打,没那么亏。
他的烦闷一扫而空,眉梢一挑,喉间滚出笑音:“呦呵,还真是看不出来,你原来这么会哄人,难怪能把香港仔迷得找不着北。”
夏松萝解释:“他这人很有责任心,就是因为那个信筒,觉得我被他拖下水了。”
“你这是当局者迷。”
齐渡“啧”
了一声,“不说别的,我终于发现了香港仔一个优点,他眼光挺好的。”
又指了下夏松萝,“妹妹,你的眼光就挺糟糕了。
就那个狗东西,我有时候都想向他请教请教,他是怎么能做到人烦狗厌的,这也是一种本事。”
夏松萝附和:“确实,我大部分时间都很烦他。”
“你现在要是还不喜欢他,不如别再一棵树上继续吊死了,换个对象,他不只讨厌,还有可能是个短命鬼。”
齐渡赶紧补一句,“我不是说我自己哈,你也知道,我是要去守天河的。”
夏松萝虽说不好奇了,听他主动提起来,还是想问:“天河到底在哪里?里面都有什么?都是被抓进去的溟河古生物吗?”
齐渡耸耸肩:“我还没上过浮槎,家里人也不会告诉我。
我爸妈只让我练好我的刀,就我上烽火台使用的那柄唐刀。
从我出生,那柄刀就打造好了。”
余光一瞥,瞧夏松萝不相信的样子,齐渡冤枉,“真的,我只知道,我们抓捕的溟河古生物,其实最初都是从天河里跑出来的。
两千年前,张骞来到西域,应该是顺藤摸瓜,发现了浮槎,去往了天河。”
夏松萝兴致勃勃:“然后呢?”
齐渡想了想:“当时浮槎是自由流动的,处于没人看管的状态,那些古生物,都是通过每年八月出现的浮槎,来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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