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能听到吗?!
小可!”
陆星时一边焦急地唤着对方的名字,一边想将人带出来,只是他的手刚碰上对方的手腕,就僵住了。
好冷。
比外面的冰雪还要冷,哪怕血族的体温会比人类低一些,也不该如此冰冷,就仿佛……死人一样。
陆星时迅速按捺下那个可怕的念头,洞窟里实在太过狭窄,他费了一番力气才将少年完好无损地从石棺里抱出来,带到外面地势开阔的地方。
这期间,那个人没有任何反应,全程都软绵绵地任由陆星时动作。
陆星时没有将他放到冰凉僵硬的地面上,而是一直抱着他,让他枕在自己的臂弯里。
“小可,”
陆星时坐到地上,一只手搂着少年的身体,另一只手轻轻触碰着对方冰冷的脸颊,他不敢太用力,甚至连声音都很轻很轻,小心翼翼的,“小可,我来找你了,你睁眼看看我,好不好?我知道你还在生气,你想打我骂我都可以,但你睁开眼看我一眼好不好?就一眼,好不好?”
怀中的少年双目紧闭,长而浓密的睫毛黑如鸦羽,冷白的皮肤像脆弱的白瓷,他身上满是干涸的血迹,却不显得血腥狼狈,反而有种惊心动魄的凄美。
无论陆星时怎样呼唤,怎样轻晃,少年始终一动不动,无声无息。
陆星时搂紧了怀里的人,但他的体温根本不足以温暖那人冰凉的身体。
他没有去听少年的心跳,也没有去探对方的呼吸,更没有去看那人不再起伏的胸膛,他久经战场多年,一个人的状态到底是怎样,他其实一眼就能看出来,甚至从揭开石棺的那刻起,他就隐约已经明白了。
但他不愿意明白,他觉得自己也不应该明白——血族和人类是不同的,人类的经验不可能适用于血族,没有呼吸和心跳又怎么样?那个人说过的,血族是长生种族,他们会活得很久很久,人类的一生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一抹转瞬即逝的风景,就算是自己死了,这个人都还会活得好好的。
“你是不是饿了?饿到没力气睁开眼睛,是吗?”
陆星时强笑着,他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眼都不眨地在小臂上一划,深可见骨的伤口中立刻喷涌出大量的鲜血。
“来,你快喝,想喝多少都可以。”
他急切地将伤口凑到少年嘴边,汩汩流淌的鲜血将两人的衣衫都染成殷红,“你不是最喜欢我的血了吗?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嚷着想喝我的血了,来喝吧,把我全身的血都喝光也没关系,你不是一直说我的血是你的梦中情血吗?你还说血是无辜的,就算你再讨厌我,也永远不会讨厌我的血,不是吗?”
鲜血染红了少年的嘴唇,娇艳宛如艳丽的玫瑰,但这朵玫瑰并未绽放,它始终安安静静,任由流淌的血液打湿了花瓣,也没有启口去饮任何一滴血露。
——连最后能挽留这个人的东西,都不再有用了。
许久许久后,举起的手臂慢慢垂了下去,就像一颗终于坠入谷底的心。
“我知道你是在怪我,怪我来晚了,怪我用了这么多天才找到你。”
陆星时轻轻笑了笑,想用干净的那只手将那人脸上的血迹擦干,只是他的手抖得厉害,试了好几次才帮对方擦去脸颊上的血滴。
“对,你是该怪我,我真的很没用,光是赶来的路上就用了两天,结果人到了,还没法进入矿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一个接一个被屠杀,却什么都做不了,等后来终于进来了,又怎么都找不到你,明明那时你应该才刚离开,我却怎么找怎么找都找不到。”
有什么滴落下来了。
一滴又一滴,透明的液体滴落到少年苍白安详的面容上,然后顺着脸颊滑落,留下一道道宛如泪痕的湿迹。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厉害,我有无所不能的能力,也有随心所欲的资本。
我的能力是精神控制,只要我想,一切都会顺遂我心,没有什么是我做不到得不到的……很可笑是吧?但我真的一直这样认为,也难怪你会讨厌我,像我这种又狂妄又愚蠢的人,谁会不讨厌呢。”
“可事到临头,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没用。
别说救你了,我甚至都没法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你。
找到你的是血细虫,你听说过这种虫类吗?它们的寿命只有一个周,弱小到和蚂蚁打架都会输,你知道的,我一向瞧不起暗黑生物。
更何况是这种形同蝼蚁的低贱虫类,但就是它们,就是这种我曾经看都不屑多看一眼的小虫子,是它们找到了你,我却找不到,一直一直都找不到。”
多么可笑啊。
又多么可悲。
他自以为高高在上,无所不能,最后还不如一只弱小的蝼蚁。
其实答案一直都在他的脚下,是他的高傲和自负蒙蔽了他的眼。
倘若换成别人,比如苏可,一定能比他更早的找到答案。
因为那个人从来不会看轻和蔑视任何人或暗黑生物,他总是平等地对待每个人。
无论对方的身份多么低微,实力多么弱小,他都会尊敬和肯定对方的价值,而自己直至今日,才明白这是一个多么可贵的品质。
某天,魔王大人突然发现他失忆了,而且还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不过没关系,只要找到传说中的女神之泪就可以恢复力量,他就可以征服世界,为所欲为。怎么看这都是一段专属于魔王大人的热血物语吧?但是命运开了个玩笑。魔王一开始就被勇者俘虏,被带到了人类的地盘神赐之地,还被卷入了一场可怕的阴谋当中。勇者大人,其实你是个大美女,为什么不好好打扮自己呢?魔王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说。变态,信不信我杀了你?勇者面无表情的掏出了圣剑。当失落的记忆与多舛的命运交汇之时,魔王和勇者的冒险故事就开始了。这是一段奇迹般的日常,也是一场史诗般的闹剧。所以说,魔王的热血物语果然搞错了吧!新书异变之初已经发布,希望大家喜欢...
...
万载重生再少年,一切从头开始,十年锻体,成就逆天体质,少年热血,踏杀伐之路,重登无上巅峰。...
叶存时,花未放花开时,叶已逝此为彼岸花花叶生生两不见有人说,它开在遗忘生前的彼岸却不知,它从未忘过只是一世又一世被错过然后一世又一世在等待这一切,是宿舍,还是轮回?好吧,她承认,蹦极的确是一项很危险的运动,可是她上官倾城玩蹦极也算是资质老练了,怎么会这么的不小心摔下去呢,抱着必死的意识,倾城像是感受到了死神的召唤,可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死神没来,狗血的穿越给她遇上了,没想到小说上,电视上才有的这纯属虚构的穿越发生在她身上了,穿就穿吧,比死了好吧!可是别人穿越怎么都是个非富既贵的美女,为什么她穿越会变成一个犯人啊!穿越剧里不是都会有一个高富帅的主解会爱上他们吗?为什么眼前这个高富帅一副厌恶的将她五花大绑,眼神愤恨的恨不得杀了她呢!这是个什么情况,她是有得罪到谁吗?刚刚才死里逃生,不要好不容易拣回来的小命又附之东流了!虾米东东,这个要杀她的男人是他未婚夫?而且还是个有了爱人的未婚夫,该死的,敢情她是小三!好吧,君子有成人之美,不和别人争老公了,可是几经折腾,新世纪女性上官倾城居然在不知不觉中对这个花瓶小古董王爷情愫暗生!甚至为了他失身又失心!好吧,她认了,反正她是那一株生长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已经什么都失去了,还有什么是失不得的吗?...
简介当他和绯闻女友巴黎逛街上头条,她眉眼弯弯这回我老公的眼光还不错嘛!当他出门和市长千金吃饭,她面若桃花这条领带更配。当他要和商家小姐订婚,她选择离开老公,出差顺利哦,等你回来有惊喜!数日后,男人危险的气息逼近她离婚就是你送给我的礼物,所谓的惊喜?对呀!多好的礼物啊,顾总不喜欢吗?呐,善解人意如她,夫复何求?她不知不觉地偷走了他的心,人走了,心却没给他还回来。...
狂少归来,碾压一切!身怀绝世武功手握霸道医术!敌人,要跪着!女人,要躺着!纵横花花都市,吊打一切不服,我就是道理!苏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