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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孙爱菊吹,这十里八乡,就没有长得比她闺女更出众的。
宁棠长着一张鹅蛋脸,瓷白的皮肤,弯弯的柳叶眉,杏眼桃腮,尤其是眉心的那一点红痣,更是点睛之笔,有时候孙爱菊看着宁棠的脸都发怔,觉得是不是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投胎到她家了。
孙爱菊怔了一会,才想起自己要说什么事,她拍了拍宁棠的手背,“你哥介绍那两个相亲对象,明天就上咱家了,到时候妈帮你相看相看,你也好好挑挑,别再跟以前一样闹脾气把人给赶走了。”
“相亲对象?”
宁棠嘴巴张的能放下一个鸡蛋。
孙爱菊忍不住拍她一下,“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嘛,你哥有两个战友,在海浪岛当兵,年前你爸写了信,让你哥给你和你堂姐介绍对象,你哥应了,但他们当兵的都忙,好不容易那两人调了假期,才来咱们山岗村相看。”
宁棠回想了一下,好像孙爱菊确实跟她说过这回事,不过那时候她一心盘算着在市里做小生意的事,孙爱菊的话,听是听进耳朵里了,就是没记在脑子里。
宁棠实际上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是从二零二四年穿过来的。
在二零二四年,她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被九九六支配,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可到了这一九七六年,宁棠才知道,这句话还有下一句,那就是吃得比猪差。
这年头物质匮乏,吃穿肯定不比后世好,那大碴子粥,窝窝头,没油的炒菜,吃了都卡嗓子。
所以宁棠穿来后,就一直寻思着要去做生意,改善家里生活,想着白手起家,争取成为新一代女富豪,兴许以后还能上某富豪榜呢。
可试了几次,宁棠发现根本就行不通。
她想倒卖东西吧,这山岗村挖地三尺也只有鸡鸭鹅蛋这些农产品,而且也不知道咋回事,只要宁棠一想去摆摊,定有打办的来扫街。
想靠自己手艺做好吃的去卖吧,呵,宁棠以前是一日三餐点外卖,最多煮个泡面,让她和个面都不成,更别提做饭做点心了。
折腾了几次,宁棠也死心了,打算躺平了。
在二零二四年都这么累了,现在到了七十年代,就让她咸鱼一次吧。
宁棠穿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她穿到了以前看的一本小说里。
那本小说的名字她已经不记得了,就记得是一本年代文,里面的女主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堂姐宁雪。
宁雪简直就是典型的女主配置,长得漂亮,厨艺好,会做衣服,还是高中毕业。
——这年头高中毕业算很有文化的了。
唯一可惜的是,她遇人不淑,离过一次婚。
但是很快就有一个男人中的人尖子出现,带宁雪过上好日子。
按照宁棠看的这本小说的内容,这个姓苏的人尖子,好像就是这次相亲的对象。
小说的描述里,人尖子长相十分俊朗,对宁雪极其的好,除了离婚带两娃以外,没有任何的缺点。
而宁棠则是跟堂姐宁雪一起相亲,嫁给了跟人尖子一起驻扎在海岛的另一个丧偶带三娃的配角,一起做了后妈。
还是特别差的后妈,跟宁雪这个好后妈形成鲜明对比。
不过那本小说她只是看了个大概,具体的情节她也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整本小说通篇基本都在描述宁雪对她的两个继子有多好,而宁棠又对她的三个继子继女有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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