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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咱家怎么会买马车啊。
咱家这马可真漂亮,又高又大,毛发还亮晶晶的,比他们那些灰扑扑的马漂亮多了。”
其他三兄弟也纷纷附和,
凌云在外边听着新认识的几个小主人的夸赞。
心里得意的不行,自从喝了那个神奇的水,他凌云简直就是马界的神,不知道得迷死多少小母马呢。
就刚才,还有好几匹小母马想要靠近它,都被它喝退了,小爷我可是经历过神水洗礼的,岂是尔等凡夫俗马可以肖想的?
叶明昭看着几人兴奋的模样,把这马车和马的来历细细给他们讲了一遍,果然男人爱车不分年龄。
林氏看着兄妹几人和谐的模样,突然很庆幸自己的一番经历。
只有在农家才能养出这样的兄弟情深,在那样的大家族里,多是勾心斗角。
如果她没出意外,嫁给一个官宦人家,那家里也一定是妻妾成群,嫡子庶子争夺不休吧。
哪有现在的舒心日子,儿女聪慧,夫君也只想守着她一人,过往那些人所吃的苦也值得了。
就是不知自己妹妹如今过得如何了,好在晏公子已经去帮忙打听了,相信很快就会有消息了。
一路上兄妹几人分享着家里和学堂里的趣事,不知不觉就到了家。
叶明义看着家里空荡荡的有些感慨,
“唉,没想到我影义哥这么快就走了,这次回来我还想继续跟他学呢。”
叶明礼也挺喜欢他们的,
“不知道啥时候会再回来。
到时候再让影义大哥去给我震鱼。”
“瞅你那点出息,你不会自己好好练功,自己去震啊!”
“二哥,你行你去啊,就我那点内力能震出来啥,震个夹子虫给你你吃不?”
“你自己吃吧,那玩意不光夹人还有硬壳,咋吃啊你说说,都不知道给你二哥整点好吃的,我那不是为了让你多努力,一点不懂当哥哥的心啊!”
叶明礼不以为意地‘切’了一声,这个‘切’还是跟叶明昭学的,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有时候说着感觉还挺爽,尤其是对二哥。
叶明昭提着一背篓食材走过来,
“说吃什么呢你俩?啥夹子虫,我咋没见过。”
“姐,没啥,就河滩泥里的一种虫子,带俩大钳子还夹子,大家都叫它夹子虫。”
“我上次去河边怎么没看到。”
“那会还早呢,那东西还没长大,现在才开始长,到入夏的时候能长得挺大,夹人老疼了。”
叶明昭心里有一种猜测,不知道对不对,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激动。
叶明昭一把拉起叶明礼,
“走,带我去看看。”
“咋了姐,那东西不能吃,有硬壳,嚼不动的。”
听到这叶明昭的眼睛更亮了,
“回来我教你做菜,去不去。”
这下换叶明礼激动了,反拉着叶明昭就要往外走。
叶明昭叫住他,让他拿个筐子好装那夹子虫。
叶明礼也不废话,直接去拿了两个鱼篓子。
只要教他做菜,姐姐喜欢什么他就抓什么,不就是夹子虫吗,使劲抓。
叶明礼带着叶明昭很快来到一块多是污泥的河边,这块叶明昭还真不是很熟,自己痴傻的那些年记忆也比较混乱,所以就算来过也不记得这么个地方。
叶明礼脱了外袍,和鞋,挽起裤腿就下去了,很快摸到一只夹子虫,向着岸边的叶明昭举高手里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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