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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促着让办事处开绿灯,务必最快解决他的问题。
加上林浔之前和徐志成结婚,医院那边也政审过,有了先例,速度就格外快一些。
霍俨州点头:“政审通过,接下来就是处理结婚报告了。”
他垂眸,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浔,语气中满是认真:“所以,林浔同志,你真的愿意和我结成革命伴侣,驻扎在西北,成为部队的一份子吗?”
霍俨州知道林浔昨天出去了,他没有阻止,也没主动提出开车送她,就是想让她对这边更加了解。
西北条件恶劣,严寒又落后,比起她来的南方,这样的环境实在是太差,如果林浔想要反悔,现在是最后的机会。
林浔握紧手里的筷子,认真地点头:“我愿意!
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绝对不给你添麻烦的!”
她今天穿着一件暗绿色的外套,这个颜色其实很老气,但林浔很白,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衬着她如同雪地里含苞待放的栀子一般,清纯又柔美。
霍俨州虽然没结婚,但他知道很多军属都嫌弃这边的环境,吵着闹着要离开,他原以为林浔也是如此。
但此时她眼底坚定的光告诉他,他错了,这朵栀子看似娇弱,实则坚韧,她很美,但绝不是菟丝花。
突然,霍俨州感觉自己心跳得有些快,他不知道是为什么,难道是屋子里太热了?
于是他猛地起身,朝门外走去。
林浔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事,有点热,我去透透气。”
看着窗外飞舞的雪花,林浔看向霍俨州的目光满是敬佩,不愧是军人啊,这么冷的天竟然还嫌热?这身体简直壮得像头牛!
霍俨州还不知道在未来媳妇眼里,他已经跟头牛差不多了,一走到门口,就被吕毓芝叫住了:“你怎么出来了?该不会惹小浔生气了吧?”
霍俨州无奈:“妈,我没那么不受待见。”
一旁的小王心想,那可不一定,团长在部队那就是出了名的鬼见愁,底下的兵看到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拔腿就跑。
吕毓芝房间放着她昨天带林浔买的东西,除了家具以外,其他的基本都带回来了,但霍俨州看了一圈,突然发现不对。
“妈,怎么没买手表和收音机?”
这年头讲究点的人家都会备上三转一响,草原这边不方便骑自行车,林浔又不会用缝纫机,但手表和收音机肯定是少不了的。
吕毓芝高深莫测:“说你不开窍吧!
这些东西要是我都准备好了,还要你做什么?这是给你在小浔面前表现的机会!”
于是一刻钟后,林浔吃完饭,霍俨州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小王立马举手:“团长,我去开车!”
霍俨州抢先一步拿走了车钥匙:“不用,我来。”
什么都让你小子干了,还要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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