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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3页)

他心底憋着一股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气,语气倒是无波无澜:“什么时候醒的?装死装得挺像模像样的。”

“我想吐啊,为了你我憋到现在!”

郑宇扶着脑袋,“我没听见你们聊天!

我就听见最后一句,他说你讨厌他什么的我操我要吐了!”

丛风翻出来个塑料袋丢到后排。

“哥我得跟你承认个事情,”

郑宇呕了几下,还是执着地扒拉着驾驶座,语气里有些不安,“我今天是在博物馆闯了点小祸,方老师帮我摆平了。

我现在欠着他人情,还说过两天一起吃个饭呢。

你要是那啥,不待见人家,我俩就自个儿去得了。”

“你闯什么祸了?”

丛风听着头疼,恨不得直接把他顺着车窗甩出去。

郑宇嘟嘟囔囔:“没什么大事,解决了反正。

我以为你俩关系不错呢。”

“你们怎么认识的?”

丛风问。

“店里认识的。”

郑宇抱着塑料袋,发出一连串噪音,最后也没吐出什么,奄奄一息地躺在后面,梦见哪句说哪句,“他以前也在那边看店……一放学就去。

来回忆往昔了。

你知道的吧,我们那儿疯狂星期四开市……他来盯了一天店……”

他说着突然爬起来,又扒上驾驶座,几乎贴着丛风的耳朵说:“卧槽,他舅妈是方增霞,你知道吧,说不定我小时候还见过他……他舅妈……方……”

丛风一巴掌拍在他脸上,把人按回后排,郑宇彻底不吱声,过了会儿传出小呼噜声。

郑宇的酒量非常好,没人灌他的时候根本喝不倒,今天大概是兴致上来了,看得出醉得不轻。

丛风把他带回自己家,车子在立交桥上疾驰,桥下的车灯连成一片赤黄色的河流,顺着这座城市四通八达的筋脉流淌,他一路超车,压着限速开回家。

方增霞这个名字颇为陌生,但结合上下文也能猜出来个七七八八,这人大概是郑宇从前总爱挂在嘴边的侠姨。

丛迪出生后,丛家对他们二人的态度便有了些许微妙的改变,平日里虽不缺吃短喝,有求必应,可也架着一层条框清晰的界限,只要他们不在学校里惹出麻烦来,家人并不过问他们的生活,也不对他们的人生有任何预设。

郑宇的学习成绩一直吊车尾,初中天天迟到早退,丛风有一次翘课去逮他,在郑宇的屁股后面骑车跟踪。

郑宇的自行车是辆价格不菲的变速,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嗖嗖地划过旧红砖板楼、老百货商场,最后停在了一条街前。

丛风远远地缀在他身后,一抬头看见这长街上面题了一块匾,沈阳道古玩市场。

这座城市的道路多以省市名称命名。

百年前租界林立,脚底下南北纵横的路全写着洋人名儿,宝士徒道、博罗斯道,后来打了胜仗,头抬起来背挺起来,便以省市名称取而代之,小小一座城的胸膛里装着全国几十块地。

城里的许多建筑见证过百年浮沉,炮火轰过,泥瓦重建过,被圈起来拆过,老先生们奔走着挽留过,春来秋往树叶子绿了又黄,终于还是留下了一片沉默又高大的老楼,打眼看过去仿佛还能看见当年,当年这路上也是车水马龙,吆喝声四起,迎面会走来踩着军靴夹着报纸的人,背负着民族的过往与未来。

丛风知道沈阳道从前叫蓬莱街,最初是老百姓旧物置换的地界,后面慢慢发展成了古玩交易场。

丛风把车子停在路边,垮着一张脸,故作老成地钻进人潮中。

郑宇在一家没挂名字的店前坐着,兴致勃勃地盯着老板看,老板是个肚子很圆的中年男人,眼角向下耷拉,嘴角却常带笑,一条胳膊上挂十串菩提串,最上面那串被撑得快要崩断了。

“瞧见你侠姨手里头的吗?那叫点翠,仿的,精品。

咱现在说这点翠是犯法的,以后把眼睛擦亮了,干咱这个儿得心里有数,该碰的碰,不该碰的任嘛甭动。”

丛风转头看去,斜对面的小店门口坐着一个女人,头发扎得高,长着一张泼辣明艳的脸,转而和屋里讲话时笑起来,眼尾挤出一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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