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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恕解释道:“我跟你说了好几次要带你看银河,一直失约。”
“今天早上你答应我告白的时候,我就在想,那样的告白太朴素、也太寻常了。”
“你这么好,一定要配上最特别的告白。”
“我在那个时候就暗暗发誓,今天就算山崩地裂我也要让你看到银河,然后在银河边上再向你告白一次。”
卫恕说到这里,松开了潘望秋,他拿起被潘望秋放在一旁的玫瑰,单膝跪地,深情告白道:“望秋,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做梦都想跟你有以后,不管是现在还是八年前。”
“望秋,答应我,在一起以后有什么事,咱们一起面对好不好?我什么都不瞒你,你也别瞒我,好不好?你再像八年前那样一走了之我真的会受不了的。”
卫恕说着,执起潘望秋的手放在自己胸口处:“你不知道我听说你走了以后,这里有多难受。”
两个“好不好”
再加上卫恕的一番内心剖白搅得潘望秋的心又酸又软。
他想,他八年前同卫恕在一起或许只是懵懂的好感和一时的权宜之计;但如今他可以笃定,他和卫恕之间,就是爱情。
但感动归感动,潘望秋看到了卫恕手上的那捧花时,想起了横亘在他们中间生存和生活的问题。
于是他笑了笑:“答应你可以,能不能别再送我玫瑰了?”
卫恕显然一愣,他问:“为什么,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吗?潘望秋问自己。
他对玫瑰的感情就像被导游强行安利买下的摆件,忽悠人的导游还告诉他,买了那摆件就能让自己和爱人感情永远稳固。
有钱有闲时看着倒也挺赏心悦目,但没钱时看那玩意儿就想着拿它换钱;没闲心的时候看着就会想那玩意儿居然会落灰,还得平白赔些时间去打理它。
潘望秋确实觉得浪费,无论从时间还是金钱上来说——玫瑰本身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只不过世人将爱情赋予成它的意义罢了。
实体店的花很贵,用买花的钱买几斤牛肉来吃不是更实用么。
“对,我不喜欢花。”
潘望秋答。
“好,我明白了。”
卫恕说,“今天最后一束。”
潘望秋朝卫恕招了招手,卫恕凑近后被潘望秋的吻堵住了嘴。
卫恕弯了弯嘴角,加深了这个吻。
他的爱人明明不喜欢花,对他送的玫瑰还是照单全收,这不是爱是什么。
温存过后,两人坐在河边,享受着山间的习习凉风。
潘望秋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向河面,发现这里的水清且浅,他伸出手去够河底,清澈见底的河水不过堪堪没过他的小臂。
“我之前经常来这里玩。”
卫恕捡起一颗石头,打了个水漂,他看着石头飞到了对岸才开口,“这条河是山顶的山泉引流下来的,很适合泡茶。”
潘望秋学卫恕,也想捡颗石头打水漂,可惜技不如人,石头遇水即沉。
算了,比不过曾经的孩子王。
潘望秋叹了口气,转而问卫恕:“河里会亮的是什么啊?”
“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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