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留疤了也还是漂亮的(第2页)

顾衍移开了视线,像是没有办法直视齐溪的伤口:“你一个女生,还是应该少受伤,可能会留疤的。”

齐溪涂好了烫伤药膏,晃了晃脑袋,下意识反驳:“难道留疤了我就不漂亮了吗?”

齐溪这么说的时候带了点自我夸赞的成分,并没有期待顾衍会回复她,因此顾衍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她甚至有些吓了一跳。

“没有。”

顾衍的语气有些不自然,但很笃定,他看向了齐溪,“留疤了也还是漂亮的。”

实际上,齐溪常常被人当面夸赞漂亮,因此对这种话几乎可以算是免疫。

很多人都对她讲过这样的话,甚至有些人能用非常文采斐然的排比句或者很文艺的比喻去形容她的美,顾衍此刻用的绝对是最老土最没有新意的那一种,但齐溪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心口一热的感觉又来了,整个人像是踩在上,一脚轻一脚重,整个脑袋变得昏昏沉沉,连自己下一句要说什么也忘记了。

她的心里糅杂了一些悸动,还有一些委屈和不甘心。

如果那个白月光不存在就好了。

如果顾衍从没有遇到那个白月光就好了。

如果顾衍没能和她突然又好上了就好了。

齐溪的心里是很多很多的如果,很多很多的懊丧。

好在也是这时,顾衍点的菜一道道也都端了上来。

齐溪中午就没正经吃到饭,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却并不太饿,她原本还可以不去想关于顾衍的事,但奈何当事人此刻正坐在对面,齐溪的心情为此又变得有些波动和不安定,胃口也变得不好。

“怎么不吃鱼?”

大概齐溪的模样真的太异常了,顾衍也注意到了,他看向齐溪,“不是很喜欢吃鱼吗?”

他说完,移开了视线,看向了鱼,声音有些许不自然:“我猜的,因为一般人都很喜欢吃鱼。”

齐溪确实是喜欢吃鱼的,平日里只要看到鱼就能胃口大开食指大动,只是今天吃不下,她勉强笑了下,随口敷衍道:“刺太多了,今天不想出鱼刺。”

顾衍看起来惊讶了一下:“你怎么这么懒?”

这男人说完,拿起了公筷,开始自顾自地给自己挑鱼刺打算开动,齐溪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此刻太阳已经落山,昏黄的光线里,顾衍认真而温和平静地挑着鱼刺,手指白皙修长,唇形饱满,比想象里更英俊。

就在齐溪以为顾衍挑完鱼刺会自己吃的时候,他把鱼端给了齐溪:“挑完了。”

齐溪瞪着被顾衍送到眼前挑完鱼刺的鱼,突然有点自暴自弃,她突然有点理解顾衍曾经的感受——那种想好了要放弃,明知道再喜欢下去也没意义,明知道应该终止,而只要咬咬牙不去看不去想,慢慢也一定会戒断和忘记,但对方总是突然出现,让此前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

齐溪知道这时候自己应该闭嘴,不要去过问,这才是成熟的方式,但她好像就是忍不住冲动,她盯着顾衍:“为什么给我挑鱼刺?”

顾衍愣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他镇定地移开视线,然后喝了口水:“你是同学,现在是同事。”

“你对同事可真好,以后也会给其他同事挑鱼刺吗?”

齐溪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问,她知道这样有些太咄咄逼人了,并不是一个合格同事应该说的话,但光是想到顾衍以后给别人挑鱼刺,她就难受得不得了。

坦白来说,作为同事和同学,顾衍对齐溪已经够好的了,明明外表看着有点冷酷、长得也过分好看到有距离感,但其实顾衍是个非常温和的人。

他都和白月光在一起了,按照他对对方的感情,是不是会给对方全部的宠爱和温柔?

齐溪的心里翻江倒海,她有些悲伤地看着对面的顾衍,她想,这一切,近在咫尺的顾衍永远不知道。

而面对齐溪刚才突兀的问题,顾衍像是愣了下,突然有点不知道怎么回复齐溪的样子,他像是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式切入去表达。

而也是这时,他的手机响了,顾衍看了一眼,几乎是立刻接了起来,因为距离很近,齐溪听到他的手机里传来那个邻居女生柔软又全然依赖的求助——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至尊狂兵

都市至尊狂兵

为追查一个杀人网站,大名鼎鼎的飞虎连成员陈宇,闯入了上港,且看一代兵王如何纵横大都市,俘获美人心,破解惊天之秘。...

紫玉钗街诡怪传说

紫玉钗街诡怪传说

简介一个腐烂的人头带着嗤嗤的响声拉开了紫玉钗街诡怪传说的序幕,惫懒的翩翩佳公子与在青楼楚馆送点心的通灵少女,又会有怎样诡异的经历?空白的记忆,她究竟去哪里寻找丢失的前尘往事?抽丝剥茧,真相背后,也许有更大的谎言。故人的婚事搅得三界大乱,失踪的新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夫人,让紫玉钗街陷入了无尽的三界纠缠我好像,以前见过你她皱着眉头,微微犹豫但是,怎生也想不起你到底是谁哦?他眯起凤眼,戏...

妖孽男配逆袭

妖孽男配逆袭

配合国家严打,文名不能粗线鬼畜2个字,所以暂时改名为妖孽男配逆袭文案如下谁说穿越重生这事只有女人能做,他个大老爷们也照样in了把。上辈子连男配的边儿也没摸到,就被三震出局,挂了。穿越之后,重振雄风,卷土再来。瞧他如何一步步逆转剧情,屌丝变王子,扑倒女主,荣登男主宝座。oYES!oYES!oYES!oYES!苦逼女主VS鬼畜男第一回合做出这样的事,你还敢硬着头皮来见我?她伸手指着他,怒道。他恬不知耻地一把握住,不硬着头皮,那你说,我该硬着什么来见你?第二回合你为什么总跟着我?因为等了你66年。他回答得理直气壮。她顿时笑喷,大哥,我今年才26岁,66年前,我妈都没出生!第三回合她不解,为什么他会带自己去找一个近90岁的糟老头。选他还是选我?他问。跟我走,还是留下来跟他过?他继续问。决定爱他,还是爱我?她还没回答,一边的老头就忍不住发飙了,中气十足地吼了声,弗里茨,你够了,别欺人太甚!总结一句话一见鬼畜误终生favorite1colorFF3399fontweightboldborderstyledouble欢迎喜欢本文的姐妹们加入群235425661敲门砖文章中喜欢的人物想知道鬼畜上辈子的恶劣行迹,请点这里推荐好基友的文favorite1colorFF3399fontweightbold渣红的高干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