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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珺雯说:“其实要抓住她的尾巴不难,魔奴喜食修士的血,那是因为修士的灵髓对他们来说有致命吸引,用灵髓便可引她露出魔奴独有的奴纹。”
魔族在驯化魔奴之前会先用魔气种奴纹,有了奴纹的魔奴便不能反抗其主。
这让江莺歌发觉了怪异之处:“宗主,我想到了一件事,新娘才二十六,这就说明她是近些年被驯化成魔奴的,可魔族已灭绝,又如何有新的魔奴诞生?”
顾珺雯解释道:“魔族是用魔气引修士入魔,从而驯化成魔奴,只要有魔气在,魔奴也可驯化出新的魔奴,只可惜,上次在玄霄宗没能生擒祁久,便也无从得知魔气的来源。”
“所以这一次,我们要擒住她,问出魔气来源,最好先把情况告知给新郎的家人,让他们配合我们活捉新娘。”
顾珺雯接着说,“待宾客散去后,我们再单独和新郎的家里人谈谈。”
江莺歌点头。
这一顿酒席,吞入腹中的全是心事,自然就尝不出当地菜的特色味道,不过她从别人口中知道不少关于新郎和新娘的事。
新娘姓温,单名一个莲。
新郎今年根骨年龄十九,姓贾,名云飞,贾家在当地是首富,有一些修炼资源,但贾云飞资质太差,从小修炼至十八岁也只是刚引气入体,也就是炼气一层。
认识温莲后,短短一年便到了炼气二层,这完全归功于温莲时常带着贾云飞在天安镇附近猎杀妖兽,若没有温莲,以贾云飞胆小的性格是绝不会离开天安镇的,所以贾家对温莲几乎有求必应,成亲也就顺理成章了。
据江莺歌所知,天安镇附近的妖兽实力最高相当于修士筑基期,再远一点的地方因为鸟无人烟的关系,妖兽之间相互猎食,实力会更强一点,若非每个城镇有阵法抵御妖兽,生活在这里的人恐怕早成了妖兽口粮。
贾云飞实力弱,不敢出城倒是情有可原,她只是想不通温莲出现在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又为何与贾云飞成亲?
总不能真是因为爱吧?
魔奴嗜血成性,人尽皆知,把枕边人作为食物也屡见不鲜,他们没有人性,故而世人闻风丧胆,恨不得诛之而后快。
江莺歌原本是保持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但见识过病态癫狂的祁久后,她便觉得这些传言八成是真的。
所以,魔奴的邪性已经深入骨髓,不可能改变的。
新人都去了后院,宾客给了祝福,吃得差不多了,陆陆续续向贾老爷告辞。
贾老爷高兴地把人送到门口,待人都走得差不多时,贾夫人忽然伸手拉住贾老爷,回头示意还在桌上未起身的三人:“人都走了,这几位怎么还赖着不动,该不会还想留下来吃明天的酒席吧?”
婚嫁习俗便是当日吃剩的饭菜,第二日亲戚朋友可以接着过来吃,感情好的甚至会连吃好几天。
贾老爷说:“她们三人衣着不凡,岂会贪这些酒水,就算真要留下来吃也无妨,我贾家又不是吃不起,就当结个善缘。”
“可她们来历不明,就算你想当好人,也不是这个当法。”
“好了,少说两句,今日儿子成婚,莫要说这些扫兴的话。”
闻言,贾夫人也不好说什么了。
贾老爷端着酒杯走到三人身边,本来是要敬酒的,可见三人的碗筷这般干净,话到嘴边又改口问:“可是酒菜不合胃口?”
江莺歌摇摇头,她站起身说:“我们来此本就不是为了吃酒,而是有一事要告诉你。”
贾老爷见她欲言又止,便放下了酒杯,道:“三位不如随我进屋里说话?”
“好。”
贾夫人和贾老爷带着三人去了客堂,并且命小厮关好房门,不准任何人来打扰。
江莺歌问他们:“不知二位可知玄霄宗混入魔奴一事?”
贾老爷点头:“我们贾家虽然不是什么修仙家族,但对于这件事还是很清楚的,况且各大宗门还发出过告示,我们想不知道都难,不过你为何要问这个。”
江莺歌拿出腰牌给他看:“我就是玄霄宗弟子,我怀疑温莲是魔奴。”
此言一出,贾夫人和贾老爷都愣住了。
“这怎么可能,温莲不惧阳光,况且她还帮我儿突破到炼气二层,我也没见她做什么坏事,会不会是诸位弄错了?”
江莺歌收起腰牌,说:“应当不会有错,她即便不是魔奴,也必定和魔奴有关联。”
贾夫人说:“就算你是玄霄宗弟子,无凭无证就说我儿媳是魔奴,也太草率了,要我们如何相信。”
“这……”
江莺歌虽然知道魔奴对灵髓没有抵抗力,可以利用灵髓让魔奴现出魔纹,但灵髓是修士之根本,哪怕流出一滴,修士都得在床上躺好几天,一个不慎便会要了性命。
没人愿意奉出自己的灵髓。
哪怕有大爱之心的江莺歌都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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