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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其实我比较喜欢养猫1949年9月26日,燕京功德林清晨。
秋日的晨光透过窗棂,在功德林东院李宇轩的房间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晨钟刚刚敲过,远处传来战士出操的口令声,整齐划一,带着新时代特有的朝气。
李宇轩已经起床一个时辰了。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中山装,站在书桌前,手握毛笔,正在临帖。
宣纸上是李白《夜宿山寺》的诗句: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墨是上好的徽墨,砚是刘广志特意为他找来的端砚。
笔锋在宣纸上行走,时而如刀劈斧斫,时而如游龙惊鸿。
李宇轩写字时神情专注,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一方纸、一池墨。
门外传来脚步声,停在门口。
来人没有立即敲门,似乎在等待。
李宇轩写完最后一句,放下笔,舒了口气:“进来吧,门没栓。”
门推开,黄伟端着个搪瓷盆进来,盆里是热水,冒着热气。
他比两个月前看起来精神了些,脸上有了血色,只是眼神里那股耿直倔强的劲儿还在。
“主任,给您打了热水。”
黄伟把盆放在洗脸架上,一转身看见桌上的字,眼睛亮了,“哟,又在练字呢。”
他凑到桌前,歪着头看,嘴里啧啧有声:“主任,您的字真是越写越好了。
这首李白的《夜宿山寺》,真是完全写出了当时李白的意境啊!”
李宇轩拧了毛巾擦脸:“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李白写的是山寺高楼,我写的可是功德林的高墙。”
这话里有话。
黄伟听出来了,但没接茬,而是继续说:“您这笔力,这笔意,比抗战时在第三战区司令部写的那些命令文书强多了。
那时候您写字,龙飞凤舞,但总带着杀气。
现在……现在这字,透着静气。”
“静气?”
李宇轩擦完脸,把毛巾搭回架上,“功德林的日子,除了静,还有什么?”
“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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