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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一大群长着粗壮鹿角的雄鹿便低着头猛地向于欢冲来。
大批鹿群迅速奔跑的威势还是十分惊人的。
四蹄重重踏地,地面仿佛都在跟着颤动。
于欢所在土坡不高,以麋鹿的能力,冲上来就是分分钟的事。
那一瞬,于欢忍着发麻的头皮,双手用力猛地一拉!
小鹿被原地拽起,骤然腾空,仍在猛烈的挣扎着。
手中摸到小鹿,于欢一秒将挣扎的猎物丢进空间,转身撒腿便跑!
…………
于欢行动前想的很好,却忘了计算自身实力。
以于欢的身材,在鹿群眼中就是个稍微高大些的“猴子”
。
被一只猴子挑衅,还抓了族中的幼崽,鹿群自然不肯善罢甘休。
于欢头也不回的亡命狂奔,身后轰隆隆地缀着一群红眼睛的成年麋鹿。
饶是于欢身体素质绝好、又练过长跑,也跑不过这群四条腿的。
好在,狡猾的人类知道利用自身优势。
于欢仗着自己对山林的熟悉,一头扎进一片茂密的森林里。
鹿群的速度因此受到影响。
不少麋鹿跑昏了头,一头撞在粗壮的大树上,就此止步。
而于欢则仗着灵活的身形越跑越远。
最后,作为头领的雄鹿眼见族群越跑越散会有危险,不得不鸣叫一声,终止了这场愤怒的赛跑。
身后追兵的声音终于消失,于欢亦是大大松了口气。
她把小鹿从空间中取出,绑好四蹄,用一根小树的树干倒挂着,喜滋滋的抗下山去了。
…………
自从于欢开始上山,家中的食物储备有了质的提升。
红姑的手艺实在太好,她已经彻底决定两家搭伙一起吃饭了。
这么做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想接济红姑娘俩。
自打营养跟上,小石头也终于不再是那副大头娃娃的样子。
这孩子原本就淘气,如今更是活泼的不行。
整日上蹿下跳,总有使不完的牛劲。
个子更是一天一个样。
于欢原本以为小石头顶多五六岁。
后来才知道,这孩子如今都九岁了。
放在现代,已经是上小学的年级,这孩子如今却还在到处乱跑。
若无意外,他将会和他的父辈一样,在地里跑着顽着,慢慢长大,娶妻生子,就此过完一生。
终其一生,大字不识一个,满眼只有眼前的土地和地里的粮食。
当他的孩子长大,也会重复和他一样的生活。
更悲哀的是,能够这样活一生,已是他们这种人最好的结局。
前提是,当官的人足够有良心,没有生治不起的毛病,没有天灾人祸,没有在成年后死在每次征丁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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