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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夜
冲锋陷阵是男人的浪漫。
感受着夜风像刀子一样划过脸颊,感受着身下大黑马奔跑时隆起的肌肉,感受着身后数千人一起呼吸发出的声响,这一刻,顾怀那颗总是平静的心也泛起了些涟漪。
他没有打过仗,认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最讨厌把性命寄托在某件事或某个人上的生活方式,在过去的一年中他在山里挣扎,曾经无数次告诉自己和莫莫活着很不容易,要好好活下去,但这一刻他竟然在带兵冲锋...只能感叹世事总是这么奇妙。
从城门到叛军大营不过三里地,以马匹的冲锋速度,再加上丘城城门前一片坦途,不到一刻钟便能摸到大营边上,往日李易就是这样挑准叛军大营冒起炊烟埋锅做饭的时候带骑卒出城四处乱炸,然后趁士卒没有集结便带兵回城,一来二去搞得叛军惶惶不可终日的同时,又没什么战损,才算是给今夜的突袭留下了这不到五百的骑卒。
自古以来,骑兵都是封建时代最有杀伤力的兵种之一,在马匹的帮助下,原本柔弱的步卒变成了具有高度突击性和机动性的部队,其中尤以游牧民族的骑兵最为出色,因为他们不仅能自带干粮进行长途奔袭,还能在远距离就掏出弓箭用从小锻炼出来的箭术给步卒方阵第一轮打击。
只可惜顾怀身后这批步骑混合的部队,步卒里没上过战场的青壮居多也就罢了,骑卒也不是什么正规骑兵,虽然已经出城跟着李易打过几次胜仗,但很显然还没办法能听从指挥运用阵形,或者掏出弓箭来撕破大营外的第一道防线。
所以那一天顾怀和李易说的那些东西实在没有半分夸大,原本就行军速度极快极具攻击力的骑兵,配上天雷这种武器...所有的战争方式都要被一手推翻!
所有的骑兵将领都要在这划时代的攻击方式下变成毫无经验的稚童!
这也是为什么这只骑卒能拿下几次大胜的原因,所以此刻即使顾怀没有下令,在跨过战场到达第一波可以攻击的位置时,所有骑卒都解开了鞍包,等待着下一步的军令。
“放!”
空中划过无数弧线,刚才还在大营外目瞪口呆喃喃着“又他娘的来了”
的叛军士卒在骑卒掏出天雷的第一时间,就极有经验的往两侧奔逃,因为他们明白,往前顶是会死的,往后退也不一定能逃掉,只有往两边跑,这些隔三差五就来炸一遍大营的疯子才不会追!
然而就当他们目送几百名骑卒在爆炸声和烟尘中冲入大营后,心中浮起劫后余生的喜悦时,他们才发现这一次丘城守军不是像以往那样来炸一下就走,而是倾巢而出!
密密麻麻拿着武器的士卒和青壮在骑卒后散开,仿佛变成了飞鸟的两只翅膀,朝着大营包围了过来,迎头撞上这些外围防线溃逃的叛军士卒。
对视了一眼,嘶吼声响起,最为惨烈的搏杀便在大营外瞬间上演。
“啊啊啊啊啊啊!”
“老五,老五你醒醒!”
“老子剁死你!”
“饶我一命,饶我一命!
我是...”
长矛与圆盾,短刀与直剑,久被包围的丘城守军,笃信圣教的叛军士卒,在大营外的壕沟处猛烈的碰撞在一起,刀刃相交的火花中,不知道多少鲜血飞起,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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