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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跟我解释道:“不过,麦考夫·福尔摩斯先生也会参加,阿尔伯特兄长主要是和他交流,我们还是做我们的事情就好。”
※
四十分钟后,兰朗姆酒店。
华灯初上。
386?花栗鼠日记(27)「第三人称视角」
怎么都和小松鼠有关镜中棕色发色的青年身穿着笔挺的西装礼服。
那礼服剪裁得体,突显青年高挑挺拔的身姿。
微微低头间,青年用手指调整袖扣的动作也得体优雅,并没有任何矫揉做作的生硬痕迹。
面前就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社交圈中心人物阿尔伯特·詹姆斯·莫里亚蒂。
作为百年贵族后裔来说,阿尔伯特在举手投足间都让人挑不出半点差错,像是每个细节都是经过精心安排过,所以才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而他的态度又从来都不显得倨傲,高高在上,他自然又亲切,让人容易心生好感。
可是,他又恰如其分地保持疏离自矜,让他从来都不会在各种场合中因为人际关系而丢失颜面。
虽然这份无懈可击的完美往往会让人凑近之后,又会感觉到紧张,难以自主延续话题,但是更多时候,阿尔伯特对此了然于心。
因为这代表着他始终操控着整个人际关系的方向,他在谈话过程中占据着主导位置。
他既可以在所有人心里面留下好的印象,又可以在不经意间引导整个交际节奏。
这种驾轻就熟地把握人际间的距离,既是一种天赋,也是阿尔伯特的自我要求,更可以说这是顶级精英教育中的产物。
所谓的精英,不仅仅只是头脑聪慧,更多的时候,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能代表至少一所学校、一个家族,一个社区,一座城,一个州,甚至一个国家的形象与荣耀。
阿尔伯特正是这种经营中的翘楚,人情练达,手段圆融。
从陆军退伍后,短短不到半年,只是开了一家商业对外贸易的公司,就从政界到商界,无一不通,游刃有余。
无论是谁,都能看到这位年轻人强大的内核和手腕。
可是,他也并不是常常能够一帆风顺的。
阿尔伯特收回镜中的视线,目光再次落在袖扣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
衣着的精致在于细节。
阿尔伯特深知这一点,他本身并不喜欢做过于张扬的装饰,偏爱简约且有品味的设计。
然而,在适当的场合,他也会愿意别上一朵鲜花,以示礼仪与风度。
不过,最近他没有心情去做这种高调的个人选择。
在红石榴石、黑曜石和灰色尖晶石的袖扣中,阿尔伯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低调的灰色。
这种颜色稳重又内敛,既符合他的个人风格,又不失高雅。
阿尔伯特捡起来的时候,下意识地想到了某个人的瞳色。
那双眼睛,是如同深沉的灰色宝石,带着无法言说的神秘和吸引力。
在手指摩挲袖扣的过程中,似乎通过这个物件,和那个记忆中的人建立了某种微妙的联系。
那像是宝石里面的裂痕,即使微小隐蔽,摸不出来伤痛,却打从心里觉得这不对了。
距离轮船爆炸事故已经将近过去了两个月。
青年兰尼的葬礼也在一个月前举行了。
不像他生前那么低调的性格,他的葬礼盛大而隆重。
阿尔伯特恍惚间想起当年,父母与亲生弟弟同样人山人海的葬礼。
那时候人也很多。
黑压压一片,周围的人的表情带着无所谓的麻木,带着冰冷刻薄的城府与算计。
他们的悼词没有血肉,只有精致空洞的文字,就像是某些莎翁书迷的追随者,言语中不求现实,不讲场合,不通逻辑。
有时候,他们的话还让自己觉得走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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