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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样的戏码又演了一次。
第二次是深秋,褒姒已经能靠着栏杆,看诸侯们狼狈的样子轻笑出声。
大王愈发得意,甚至命乐师编了支《烽火调》在宴上演奏。
第三次点燃烽火时,只有三两个小诸侯派了斥候来探。
大王很不满,虢石父便建议往更远的诸侯国传讯。
谁也没想到,第三次烽火燃起后的第三个月,犬戎真的来了。
那是个雪夜,我被急促的钟声惊醒时,宫墙上已经能看到火光。
我跌跌撞撞跑进寝殿,褒姒出来了,她将她的斗篷披在我身上。
“阿萝,拿上这个。”
她塞给我一个锦囊,里头装着几块金饼,“从西偏门走,别回头。”
骊山上的烽火烧红了半边天,可直到我们逃出城郭,都没见到一支援兵。
难民像受惊的羊群挤在黄河边,我听见有人在哭喊,“郑伯的军队封了关隘!
虢国根本不出兵!”
雪越下越大,我裹着褒姒给的斗篷,突然想起第一次烽火戏诸侯那日,郑伯掉在地上的剑。
那把剑的剑穗是红色的,在黄土上格外扎眼,像一滴血。
第二年春天,我在晋国的河边浣衣时,听说大王和太子在骊山下被犬戎所杀。
有人说褒姒被掳走,也有人说她跳了烽火台。
我摸着锦囊里剩下的最后一块金饼,想起她站在月下的背影。
河水很凉,倒映着天上的流云。
我想,那些诸侯们此刻在各自的封地里,会不会偶尔也想起那场可笑的烽火?想起一个从来不笑的美人,和被她笑声埋葬的王朝?
衣裳顺着水流走了一截,我伸手去捞,却见水面下出现了褒后的脸,我大惊,手也僵了僵,但水面碎开又合拢,像从来没有倒映过任何人的面孔。
——
笔搁下的刹那,故事也结束,魏倩有些怅然若失,一枚叶子正巧坠在砚台边沿。
初秋的风穿过庭树,吹拂着她桌上的纸张。
她揉了揉手腕,这个时代不适合写长篇,因为没有养成看长篇的乐趣。
魏倩并不害怕刘邦觉得她以古非今,因为刘邦那种极为自信的人,他就是垂垂老矣,他都不会觉得自己被骂成昏君。
别问,问就是自信。
他与普信不一样,他是真的有大能耐,不是那种对自己没有b数的,长得像河童,自认吴彦祖的那种。
他对自我认识非常清晰,对天下英豪眼光独到,什么人在他手上都能发挥特长。
也没人觉得他的想法有什么问题,他在一穷二白的时候,他的理想就是当皇帝,称为始皇帝那样的人物,且为之奋斗。
没有人觉得有问题,就可以看出来,这个时代,死颜控有多少。
比如陈平,他为乡人为肉,然后吐槽了一句,若我为宰相,治天下就像今日分肉这样,让人心服。
所有人都觉得他说得对。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他好看,他说的都对。
第100章故事大火君王当有君王的杀伐……
而旧贵族,他们又不像王族那样,楚王娶郑国公主,秦国娶楚国公主,他们的交际圈不够那个格,但他们又不想娶外人,并不想分享权利。
于是多是表哥娶表妹,姻亲加姻亲,然后基因自然不怎么样,结果汉初诸侯有样学样,导致自己自动国除。
这个时代,生下畸形儿,是为不详,他们会瞒得死死的,根本就不会让那个孩子活下来。
然后可不就退化。
后面唐代的士族也是如此,多为痴笨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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