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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肥肉(第3页)

她个人的唱歌习惯,经历三十年,早就恨不得已经化到呼吸里了,她就是习惯把每个字都咬的字正腔圆,唇齿音丶尾音,务必周全圆润。

这会让她的歌听起来格外舒展,也就是后世所谓「听那些老歌手的歌,根本就不用看歌词本」的由来,但新的世代丶新的风潮,已经就在眼前了,慢歌不是没活路,是要想更红,你就至少得会唱一些节奏旋律更新颖的东西。

新一代的年轻人,开始喜欢不那麽字正腔圆了。

要的是个范儿!

就像这首《四点的海棠花未眠》,本身谈不上是多麽出类拔萃的经典,但作为一首情歌,它肯定是合格的就是了,歌词不错,旋律也算抓耳,坦白讲,拿到现在的九十年代,林见鹿也认为它会红——但是,如果不加矫正和要求,你让陈舒华直接唱出来,那就绝对是一代老派风格了!

那样将不但会殊无新意,听起来甚至会有些乏味——有点像老艺术家的范儿!

好听,承认你是艺术家,但是对不起,我们年轻人不爱。

教吧!

还好,她很愿意学!

其实从当初录《夏天的风》那时候开始,她就很愿意学了。

当初林见鹿就觉得她的几个转音很僵硬,不够灵动,于是手把手的教唱,这才最后完成了录音,现在不过旧事重演,且工作量一下子大了无数倍而已。

期间苏惠伦跑过来,把练习室悄悄地开一个缝,往里瞄。

被林见鹿瞥见了,她马上就又蹑手蹑脚地关了门跑了。

但是练到傍晚,她却又主动跑过来敲了门,「当当当当!

吃饭啦!

」,然后放下五个人份的便当,说了声她今天要早点回家,就跑掉了。

两个人沉默着吃饭。

忽然,她把便当里的一块肥肉夹进林见鹿碗里。

林见鹿挑眉看她,「昨天你们聊什麽了?」

她害羞的笑,抬头看林见鹿一眼,「没聊什麽,就……随便聊聊。

「嗯。

」,他点头,继续大吃大嚼。

但忽然,她说:「惠伦跟我说,你帮我做这张专辑,是怕我以后会饿死。

想让我再多赚点钱防身丶养老。

抬头,四目对视,边嚼边说:「胡说八道!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还年轻漂亮,所以赶着你唱歌,帮我赚钱罢了!

她闻言缓缓地笑起来,又夹过来一块肥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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