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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换上合适的衣服之后,她打算再观望观望。
毕竟沈情现在什么都没有,靠这样的自己,肯定没有办法顺利抵达几十公里外的大使馆。
两人不知走了多久,终于从这条公路走到了最近的一个小镇。
相对于繁华的洛杉矶而言,这个小镇可谓是偏僻,因此深夜的镇子里除了街边的昏黄路灯和小酒吧的彩色招牌以外一片漆黑。
这男人朝沈情指了指远处的小酒吧,她还没看清具体的情况,便大步流星地穿过了空旷的马路,停了下来。
沈情脚上没有鞋,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走得很慢,跟过去才看到地上躺着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应该是喝得太多,睡过去了。
见那个偷车贼蹲下身,试图将男人身上的长风衣脱下来。
沈情有些犹豫,并不完全是嫌弃那件外衣上的被风干了的呕吐渍迹,心里还有些别的顾虑,“晚上还是挺冷的,他这样会不会冻死?”
偷车贼转过头,用那双深邃的眼眸瞥了她一眼,他皱起眉头,语气极快,“告诉我,你其实是因为上面的呕吐物而不是正义感爆棚所以才不想要穿这件衣服的对吗?”
见沈情犹豫,艾蒂安低声咒骂了一句,先是有些嫌弃地将男人的外套扒下来,而后一把将倒在地上的男人扛了起来。
她正困惑,就见对方将男人扛进了最近的小巷子里,巷口里面还有转角,因此几乎不进风,是一个冻不死人的温度。
偷车贼将那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醉话的男人放在了垃圾桶边上和转角合围形成的角落里,然后将衣服递给了沈情,“现在你总没有理由挑三拣四了吧?”
说实话,沈情真的很冷,呕吐物虽然有些恶心,但总比现在这样要好太多,此时的她也不再矫情,迅速地将外套披了上去。
身体一下子暖和了起来,热量经由血液从身体流向沉重的四肢各处,止不住地战栗也逐渐缓和。
她感觉自己终于像是要活过来了一样,那种衣不蔽体的羞耻感也在此刻消散,沈情喟叹着松了一口气,但或许也正是因此,疲倦无法掩饰地涌了上来。
经历了这一切,她实在是太累太累,沈情竟然撑到此时才感知到。
“对了……所以你真的叫达勒姆,是吗?”
男人此时身上也只穿着薄衬衣,他没心情和沈情闲谈,想到她这么爱多管闲事,便随便起了个超级正义的假名敷衍她,“我叫克拉克·肯特。”
“哦……肯特先生。”
沈情皱眉,她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不过她没多想,毕竟名字不过是个代号罢了。
听上去再好听也不过只是个偷车贼。
“现在,你看上去终于不像疯子了,既然如此,我们找个旅店先凑合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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