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阕梅看着眼前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用俯视的视角,看这位从前从不近人的主子。
她被沈适忻收留的时候,不过十四岁,混在乞丐堆里,连口饭都吃不上,那时候沈适忻像她这样俯视她,问她想不想吃饭。
她当然想,所以她跟上了沈适忻。
也从此过上了啖人骨血的日子。
可她也确实未曾见过男人如此落魄的时候。
她还想找补几句,把话说得漂亮些,沈适忻却已经作出了回答。
他只是“嗯”
了声,一字未出。
阕梅的补充都卡在喉咙里,无话可说。
他们都不是还会为漂亮话喜悦的年纪了,自然也没有粉饰的必要。
“主子,您藏好,若是有机会,等不到属下,您可以强行杀出去。”
她从斗篷内侧取出一把形状漂亮的小刀,从缝隙里塞给沈适忻,之后来不及说什么,就匆匆离去。
沈适忻始终看着手上的戒指,情绪不知为何翻涌,竟然堵得他有想落泪的冲动。
为什么总要这么迟,为什么只有谢璇衣彻底失望他才会回头,为什么他会让谢璇衣重蹈母亲的覆辙。
谢璇衣的戒痕消失了,没关系,可以留在他手上。
沈适忻几乎疯魔一般,想要把戒指固定在手指上,却又担心捏得变形,抓心挠肝,胸口里像是燃着一团野火。
为什么,为什么他连套上的几乎都没有。
不可以,他必须要留下痕迹,足够清晰的痕迹,好让他记住,他做过的那些不堪之事。
沈适忻从地上捡起那把刀,单手用力一别,褪下玄黑的刀鞘。
小刀的刀刃是很浅的灰黑色,在本就不充足的光线下格外冷肃。
沈适忻右手抓着刀柄,不管不顾地压在中指的第二处骨节后,用力割下。
鲜血如注,他却不甚在意,很快落下第二刀。
第三刀。
第四刀。
最后连刀尖刮在骨头上的声音都隐约可闻,令人牙酸。
没关系,戒指的痕迹留不下,他可以自己来。
若是结痂了,就再次挑开,重新染上血腥,他要连绵不绝的钝痛提醒自己,他是谢璇衣亲手处以极刑的罪人,他罪孽滔天,不可饶恕。
沈适忻脸颊上沾着几滴温热的液体,光线太暗,瞧不出是血或是眼泪。
他紧紧盯着从伤口处不断涌出的血,虔诚地将戒指穿回手指上。
伤口深可见骨,狰狞外翻的皮肉阻挡住了戒指的脱落。
他看着,皱了皱眉,身手擦掉戒面上蹭到的血渍,却永远擦不干净,曾经只是微微黯淡的戒指现在一片狼藉。
他的血竟然这么脏,怎么会这样。
这么脏,怎么行呢。
他发了会愣,把整只左手按进那只新送来的冷水碗里。
细细密密的痛像蚂蚁在啃食着伤口,一点点吮吸掉最后的生气,沈适忻却觉得无比宽慰。
手从碗里抬起,淋漓带着水滴,他努力抬起手,镣铐脆响。
在微弱的天窗光线里,戒指上挂着浅粉色的水滴,伤口可怖,深可见骨,竟然和戒指是相似的颜色。
就似是把那一份情愫尽数熨帖进骨头里,再也拆不走了。
沈适忻唇角的笑意浓烈不少,本就病态的俊秀面容格外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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