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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嫁地地方。
还是穿越五十年前地!
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然而。
如今正视起来。
她才明白。
假若李文龙没有考上大学。
那么。
这里。
任何一个七八岁孩子地父亲都可能是他。
李文龙。
他是从最底层出来地。
江小雪意识到这一点,突然无比的绝望,无比的苍凉,她嫁给李文龙,她甚至在自问,是不是一种堕落?
也许不能这么问,这样的提问未免太过现实太过自私太过可耻,毕竟爱是伟大的,可是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当初为之疯狂的爱情,显得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像一个骗局。
假若他们失业,她母亲无法收留他们,那么,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这个小山村,过着这种生活,没有信息,没有娱乐,生一个小病都治不好,男人吃饭女人不能上桌,女人不能上坟头,生命如草介,贫穷的,愚味的,以生儿子为荣的,非生不可的,看不起女人的,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的,买个鸡蛋都要跟自家男人要钱的,娶不到媳子花钱买的――――这种落后外面将近五十年的生活。
太可怕了。
江小雪低下了头,她简直不敢回想了,她终于真正体会了妈妈当年拼命反对的原因,她终于明白了。
“妈,对不起,妈,对不起。”
江小雪的泪水涌了出来,眼前浮现自己妈妈担心牵挂的样子,她当年多么天真多么疯狂啊,如果重来一次,她一定不会那么天真那么草率。
江小雪呆呆的站在那里,任着金色的阳光落在她白色的羽绒服上,因为接连几天的吃不好睡不好,她显得过于瘦弱和苍白,黑而浓密的长卷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肩上的名牌手袋,还有脚上的真皮靴子,脖子间上千块的围巾,让她站在这个不像医院的医院里,举着一根木棒子,那样的不协调。
冰冷的点滴一点一点输入到她的血液里,凉意从手腕处一点点侵袭,先是手心凉了,然后整条手臂凉了,接下来半个身子也凉了,身上的痒依然没有缓解。
她想着该怎么办?呆呆的看着医院入口发呆,要不要开车去一趟市里,在这里,估计是治不好了。
这个时候,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李文龙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骑着一辆二八的自行车进了医院,因为自行车年代久远,太过破旧,他骑进来时,车子发出“卡啦啦”
的响声,他看到小雪,熟练的下了车,把车停在一处地方,向她大步走过来。
因为现在农村的山寨版的羽绒服太多了,羽绒服要想不土气穿出时尚感很难,穿着羽绒服,不看人,是很难把李文龙和当地的农民区分出来的,再加上李文龙又一直低着头,小雪刚开始都没认出他,走到近处了,他叫她的名字,她才认出来。
“小雪,好一点没有,没好的话,我开车带你到市里去。”
小雪心里苦笑,由村到镇,由镇到市,再接下来就是省了,真可笑,不就是一个皮肤过敏么?
她在心里对他道,李文龙,这是你的家乡,一个皮肤过敏罢了,一个皮肤过敏都治不好。
“如果市里治不好,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出省?”
江小雪实在是伤透了心,对李文龙的感情因为这几天清醒的认识,已经迅速冷却下去,说话已经明显带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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